[申訴] Mobilesales板水桶判決標準不一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change my state ~)時間10年前 (2014/06/24 01:06), 10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1. 檢舉人:munsimli 2. 被檢舉人/看板:TheoEpstein/mobilesales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戰略高手/DigitalTech 4. 檢舉事由: 我在6/20凌晨發表要申辦某電信平板方案,機子由版友購機的文章, 也在發表前先行往前翻閱同性質文章後發表, 沒多久收到系統通知如下: mobilesales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開始時間: 06/20/2014 03:50:46 (期限 7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原因: 5.b 第一次收到水桶處罰,在第一封向版主詢問的文章中了解到違規點為發文標題 僅有1字之誤,經再次查閱版上所有文章後,再次以mail與版主溝通,重點如下: (1)版上多篇同性質文章均與我有相同的1個字錯誤,也不見該版主如此立即且 迅速之處理,有的甚至已經交易完成(見舉證之文章代碼)也都未刪文,當時 即質疑版中有多篇正確與錯誤之文章並存,若要說版主自身疏忽也未免太過 牽強,且僅1字之差的文章同時存在於版中,容易混淆誤認為2種標題均可 (2)也向該版主陳述我相信許多發文的版友也應該多是無心之過,有多少版友 如同我一樣是先行查詢前列文章的訊息後才發文不得而知,但若詳閱標題內文 等各項訊息,若僅僅真的是1字之差,應該可從寬認定為真的是無心之過 (3)也向該版主建議此種最為輕微且無心之誤是否可先提醒發文者,相信若真是 誤植標題的人也會立即修正此項錯誤,進而提升此版資訊的完整度 (4)有些電信方案的辦理有時效性,輕率給予水桶容易造成發文者錯過申辦時機, 這卻是版主從未深思熟慮的重點 6/21再次詢問該版主,僅收到冷漠回應依板歸辦理,還要我檢舉其他文章,突然 發現該位版主不知是否為機械化的思考,絲毫無任何可柔性溝通之處,若管理 版面均靠版友檢舉,那版主何來維護版面的責任? 且我並非被檢舉者,卻立即被 刪文水桶,那是版主主動處理的囉? 那於6/24查詢同樣錯誤的文章,從6/3至今天 仍有超過20篇以上同錯誤的文章,那這位版主的標準何在呢? 簡言之該版主標準不一,造成許多文章仍存在於版中且不乏已完成交易者,若仍有 多篇文章容於版主標準,那我要於此申訴撤銷水桶判決,以求確保自身之權益不會 因此而受損,且也望祈能勸誡版主管理版面其實能更有彈性,且能有統一之標準 5. 舉證 (如有需要): (1)與版主溝通之信件: 作者 munsimli (change my state ~) 標題 Re: 違規內容詢問? 時間 Fri Jun 20 04:45:57 2014 ─────────────────────────────────────── 你好: 經往前翻閱,也有不少篇同樣標題之文章,也不見版主有同樣之處理 方式? 有的文章都已經存在多天並完成交易了,若是版主言疏忽未見 似乎也說不過去,若是事後給予處罰,反正交易也完成,也讓人有縱容 之觀感 另同意版主回覆之處,但標題部分並非有故意違反規定之處,尤其是 在所有發文內容均符合板規所規定的情況下,依版主所可以主觀認定的 權限內,是否可詳閱全文後再來判定是否是故意違規或僅是一字之誤呢? 至少敝人認為若綜觀標題與文章全文,若僅是無心之誤,是否可以使用 較為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只要有善意的提醒須就標題或內容字眼錯誤之處 稍作修改,我相信大家都會就管理人員所提之處盡速完成改進,讓版上 買賣文章的正確度能更為完整 今我會為自身之權利爭取,畢竟僅一字之誤始可改進之處,另若依處罰時間 而論,屆時距離專案結束時間不多,故請版主能思考並斟酌,謝 (2)該版主之回應: 作者 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 標題 Re: 違規內容詢問? 時間 Sat Jun 21 15:42:53 2014 ─────────────────────────────────────── 依板規辦理。 若有其他篇違規,歡迎檢舉。 謝謝來信 ※ 引述《munsimli (change my state ~)》之銘言: : 已於6/20向版主申請撤銷禁止發文7天的需求,請問結果是? : ※ 引述《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之銘言: : : ● 010300 6/20 munsimli [徵/宜蘭/面交] 我辦全能平板680 你拿平板 : : 這是「賣」 : : 不是「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233.74 (3)仍在板中同錯誤性質之文章代碼:共計20篇,有8篇已徵得 #1JZTmbCl #1Jbo1Jcy #1JcvkaoB #1JdhAaC9(此篇推文已註明徵得) #1Jdkju4_(此篇標題已註明徵得) #1Jdm0Jqf #1Jf4x2EW #1Jf53iBo(此篇標題已註明徵得) #1Jf5n-h-(此篇標題與內文已註明徵得) #1JfKV9Ot(此篇標題已註明徵得) #1JfQVgJm #1JfQoN3_ #1JfcB8ln(此篇推文已註明徵得) #1JfejjfF #1JffCbtk(此篇推文已註明徵得) #1JffJAkl #1JfmLBa4(此篇推文已註明徵得) #1Jftk6Z7 #1Jf_Q00F #1Jg4T-Vz(此篇標題已註明接洽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3.150.18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03543173.A.45F.html ※ 編輯: munsimli (203.73.150.187), 06/24/2014 01:39:46
文章代碼(AID): #1Jg5w5HV (Sub_DigiTech)
文章代碼(AID): #1Jg5w5HV (Sub_Digi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