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Kamiyu) Re: [通告] 關於DC_SALE最近團購和代購有違法之虞疑問
※ [本文轉錄自 NewCops 信箱]
作者: NewCops (新警察)
標題: Re: [通告] 關於DC_SALE最近團購和代購有違法之虞疑問
時間: Wed Apr 24 22:46:45 2013
※ 引述《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之銘言:
: ※ [通告] 共 3 人收件
: ※ NewCops Mrmanpower afms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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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很抱歉最近太忙,現在才有時間回覆
: 你所提出來的問題我已經去詢問過賣方(請放心,您的ID保密)
: 他的解釋如下:
: 代購是在賣全新二手品,轉手再賣不在消保法規章內
: 也不是不提供退貨,而是相機廠商
: 可接受退貨的定義很模糊,要完整無拆封使用或故障才可退貨,但退貨卡到
: 參與活動滿額的問題,所以若退貨的買家我是自行賣掉,才盡可能避免退貨。
: 而我也跟其他板主討論過了,這件事情如果您還有其他疑慮
: 應該找該賣方提出,畢竟在我們板上的交易,板主是不介入處理的
: 現在也已經有黑名單制度試行中,如果交易後有任何問題
: 一經揭露,我想這個ID就不用在本板交易了
: 何況這是一個登入已經破千的帳號,您說是吧?
: 以上是板主回覆,如果還有任何問題可以再來信詢問
: ※ 引述《NewCops (新警察)》之銘言:
: : 至DC_SALE版主:
: : 版上最近發起團購或是代購的活動越來越多
: : 但是相關文章皆只寫可"換貨"而不是我國消保法所規範的"退貨"顯有違法之虞
: : 對於這點請問版上為何並無相關規範?
: : 以下附上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條:
: : 第十九條
: :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 :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 :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
: : 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 : 第十九條之一
: : 前二條規定,於以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方式所為之服務交易,準用之。
: : 另外PTT為一學術論壇,架站理念以及站規皆說明不能有商業行為
: : 顯然版上的商業行為已日趨嚴重,請問為何版上可以忍受其有利益之商業行為?
首先先感謝K版主的回覆
基於我張貼的法條來說,基本上賣方所稱"賣全新二手品,轉手再賣不在消保法規章內"
這點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請再細看我貼出的條文,文中可沒把新舊產品納入排外條款...
我會發這篇給版主群乃因諸位為DC_SALE版的一線把持者,也是板規訂定者
如果需要的話我可以接受版主群把信件轉給賣方,並且請賣方跟消保法走
姑且版上的賣方上站次數或是聲譽如何,法律就是法律不應有任何不平
況且真有糾紛時
恐怕版主群很難以不干預版上交易事務而置身事外
恐怕會有列入調查嫌疑之嫌
所以本人基於鄉民自身權益以及好意告知諸位版主的前提下作一提醒
望慎重釐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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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NewCops (114.47.147.94), 時間: 05/03/2013 13: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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