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bilesales版 劣退+水桶30天 判決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平)時間11年前 (2013/03/12 15: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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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brucevil 2. 被檢舉人/看板:TheoEpstein/mobilesales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4. 檢舉事由:mobilesales板規規定不可代po交易文, 但發文者願意負責的情況下, 可以替家人朋友處理交易。 5. 舉證 (如有需要): ◎附上我所po的交易文: 拍賣物品:IPhone 5 16G 白 物品狀況:全新膜未拆封 物品照片:全新膜未拆,請參考官網 盒裝內含:IPhone 5 原廠配件全 購買日期:2013年3月10日 保固期限:開通後一年 購入價格:中華電信續約價 欲售價格:19500元 售出原因:已有手機iphone用不到 交易方式:面交 聯絡方式:icesandy@hotmail.com(托售,勿站內信) ◎附上我所違反的版規: c.請勿代為發文,交易一律由發文者親自負責,違者劣退+水桶一個月。 發文者親自負責的狀況下,可替家人朋友處理交易, 但仍受板規3各條文規範,不得以幫人處理而超出文章與數量規定。 若文中未清楚表示是否發文者負責,板主會先行刪除但不處份,請來信板主溝通。 ◎附上與版主溝通之相關紀錄: 作者 brucevil (平) 標題 版主您好 時間 Tue Mar 12 12:38:55 2013 ─────────────────────────────────────── 我是剛剛被您刪除交易文的版友, 不好意思,沒注意到托售需要註記交易全權負責的文字, 此次交易將由發文者也就是我全權負責, 可否請版主解開水桶,方便重新po文,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36.33 ======================================= 作者 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 標題 Re: 版主您好 時間 Tue Mar 12 12:41:48 2013 ─────────────────────────────────────── 你的文章: 聯絡方式:icesandy@hotmail.com(託售,勿站內信) 板規3.c: c.請勿代為發文,交易一律由發文者親自負責,違者劣退+水桶一個月。 已違反板規,依板規處份,請於期滿後再行發文,謝謝。 ======================================= 作者 brucevil (平) 標題 Re: 版主您好 時間 Tue Mar 12 12:45:46 2013 ─────────────────────────────────────── c.請勿代為發文,交易一律由發文者親自負責,違者劣退+水桶一個月。 發文者親自負責的狀況下,可替家人朋友處理交易, 但仍受板規3各條文規範,不得以幫人處理而超出文章與數量規定。 若文中未清楚表示是否發文者負責,板主會先行刪除但不處份,請來信板主溝通。 版規不是說先刪除但不處份? 還是現在已經改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36.33 ======================================= 作者 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 標題 Re: 版主您好 時間 Tue Mar 12 12:48:56 2013 ─────────────────────────────────────── 你的內文很清楚表明「託售,勿站內信」, 並非「文中未清楚表示是否發文者負責」。 故依板規處份。 板主回應至此,如有疑慮可依站規申訴。 ======================================= 我的疑問在於單就版規來看是可以幫忙親友販賣, 但需由發文者全權負責此交易, 在我的原文中未表明我會負責交易而被刪除,我願意接受, 但版規文末又提到, 『若文中未清楚表示是否發文者負責,板主會先行刪除但不處份,請來信板主溝通』 此次判決,我得到的是直接劣退及水桶一個月, 並沒有先刪除不處份。 想問一下此點的判定為何? 何謂『未清楚表示是否發文者負責』, 還是只要有託售二字的交易文一律劣退? 亦或是,託售的交易文只要有清楚表明發文者負責就沒問題, 這點想請小組長幫忙裁決, 若是只要在交易內文有託售情況就一律劣退的話, 版規是否留下第一行即可, 後面的字句似乎有模糊地帶, 我雖在原文中寫託售, 但手機在我手上,收件信箱也為我本人信箱, 為了方便轉寄來信者的mail給友人知道情況, 才請勿寄站內信的, 違反版規被刪除我知錯, 但直接劣退+水桶, 依我違反的版規看來似乎有模糊的地方, 請小組長查察~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203.94
文章代碼(AID): #1HFjaew7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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