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DigitalTech組務規定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時間13年前 (2011/09/10 01: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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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新看板之連署與申請 新板之申請需經連署人(即為版主)在ComGame-New板發起連署 連署理由請詳實填寫 灌水 語意不清 廣告 拉票者將不予計入 經連署後有效連署需大於20人.且贊成者需多於反對者 完成連署後請連署人將連署書投到DigitalTech組務板 於小組長審核後予以開板 若討論範圍過於冷門無法找到足夠板友連署 請申請人將治版理念及未來看版法展方向投至DigitalTech組務板 經審核後以專案試用方式通過 試用期為一個月, 到期後視看板討論情況決定是否升為正式看板 註 : 戰高群組連署的資格 上站次數與文章篇數均需超過100 註冊時間需超過半年 註2: 連署發起人(申請者)則需上站次數與文章篇數均超過200 且註冊時間需超過半年 新看板開板申請, 請申請人隨時注意連署情況及連署結束時間 連署人數到達門檻後即可由申請人提出開板申請, 最遲不得晚於連署結束時間後10天提出申請 否則此次開板申請為無效, 須重新連署並得到足夠開板人數後始得再次申請開板 Multi-ID連署一經查證將不予計入 且該ID將永遠喪失本群組組權 1-2 連署書 申請人需詳填理由 並書寫欲加入本群組下的那一個次群組 看板類別則由群組長設定 有意見可在ComGame-plan板提出更改 1-4 關於看板的廢除 有以下三個路徑 1. 板主提出申請 需要有足以說服小組長的理由 2. 板友提出連署 需要贊成-反對 大於或等於25個連署 3. 看板無版主 且已無人使用 可由小組長提報並由群組長認定後廢板 2-1 板主的申請 1.板主新增規則 有板主的看板請原板主到Sub_DigiTech向小組長申請 若有一位以上版主則其他板主皆需同意 且一個看板最多只能有三位板主 若需第四位板主 請向站方及群組長提出申請 若看板無板主則需經由連署產生或由小組長指派之. 2.有板主看板的新板主徵求條件 未來的新板主將與現任板主繼續共事, 因此現任板主有權篩選出與他理念相同的新板主出任, 組方並不干涉徵選方式及條件。 2-2 板主之罷免及免職 若板眾認為板主對於板務的處理失當 不適宜再任 則可以提出罷免連署案 <罷免提出者> 提出罷免者需詳述罷免理由, 語意不清或過度情緒性理由組方得以要求重新提出並重新連署。 若罷免提出者vs.欲罷免之板主的申訴案仍在審理中, (已提出申訴但還未完成判決) 罷免案不得於申訴案審理期間提出, 須待申訴案判決完成後或提出申請撤銷申訴後方得以提出。 <投票者> 投票須詳述理由, 無理由,語意不清,多重ID等連署票將由小組長/群組長於審核時剔除 並視情況永久取消於本組連署權 本群組內看板以一般看板及熱門看板分別規定之: (熱門看板指看板人氣100以上,取前一週晚上12點整的人氣平均為準。) 一般看板: 罷免的基本同意人數為20人,且贊成>=反對票的兩倍 ex: 同意罷免20:反對罷免10 成立 同意罷免21:反對罷免11 不成立 熱門看板: 罷免基本同意人數為50人,且贊成>=反對票的兩倍 ex 同意罷免50票:反對罷免25 成立 同意罷免51票:反對罷免26 不成立 除提出罷免案外 亦可向小組長提出檢舉 經小組長審查後 若確有怠職或瀆職情事 將視情節予以警告或免職處分 板主一經免職 一年內不得在戰高內申請其他看板板主 註: 一經提出有效的罷免案 該板主即不得再行使新增板主的權限 2-3 版主之請辭 請版主逕在DigitalTech組務板版提出申請 2-4 板主異動注意事項 板主異動其他板主之附議, 提出異動申請之板主有通知之責 在提出板主異動申請後, 請通知需要做出附議的新任現任板主在10天之內完成附議 若提出異動申請之板主已通知新/現任板主附議, 但新板主未在10天內附議視為此申請無效 若其他現任板主未請假, 且在10天內未上站做出回應, 將處以口頭警告一次(累犯加重) (註: 板主連續七天未上站需請假) 但申請有效 若提出異動申請之板主未通知新/現任板主附議, 且新/現任板主未全數在發申請文後10天內附議 此申請視為無效 3-1 板主的權利與義務 1.凡戰略高手群組下的板主有義務定期閱讀本板的公告 2.組規等公告事項,公告後七天即視為所有板主均應知悉 若對其有疑義,請於七日內提出建議 (時間以最後修改的時間後七天計算) 3.板主需帶動板上討論風氣 並遏止爭吵 人身攻擊 惡意灌水等情事 商業廣告原則上禁止..若有特殊理由則由板主自行認定 色情文字及連結則一律禁止 4.板主有整理精華區之義務 5.精華區原則上為板主自治,但請儘量不要放置與板務無關的私人檔案 6.公開討論板不准隱版(若有特殊情形請先向小組長報備,並經認可後始得為之, 若未經同意就隱版,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免職處分) 7.身為板主請以身作則 若知法犯法 以身試法 經查證後經予以加重處份 8.板主若有任何疑問或任何需要幫忙的事務 請在組務板告知小組長 或寫信給小組長說明 9.板主一星期以上不能上站,需於組務板請假,未依規定請假達2次以上或未請假 期間達一個月以上者,則予以拔除板主職務. 10.板主於板務管理與精華區整理有失職之處,經小組長警告2次,仍未改善者,則 予以拔除板主職務. ※ 編輯: LoLoLuan 來自: 118.167.17.2 (09/10 03:52)
文章代碼(AID): #1EQabR5v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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