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關於購買到盜版windows7(轉自巴哈)-吉!都吉!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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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4→)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rgilAeneid (維吉爾)時間9年前 (2016/09/27 04: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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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有一些地方需要釐清一下.. 刑事被告通常要面對的是檢察官,不是"原告".. 除非是"自訴",. 不然就絕大多數刑事訴訟採取的"告訴"來說,. 你所謂的原告在刑事訴訟上是告訴人,. 也就是所謂的"受害人"(至少他自認受害).. 這樣的情形下,. 刑事訴訟上比較接近民事的原告是檢察官(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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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4(84推 0噓 90→)留言17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時間9年前 (2016/09/26 15: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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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告事主本人. 我來簡單回應一下吧,我知道店家有在看PTT. 所以有些東西點到為止了. 因為我還蠻希望你提告我的,希望你不是只是隨便說說 要吉而已. 我是被嚇大的阿.... 還有我真的很缺錢啊 ..... 1.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條〉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被告有
(還有209個字)

推噓41(41推 0噓 56→)留言9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zshdavid (立委)時間9年前 (2016/09/26 10:58),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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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光). 沒想到事情演變至此.... 上星期店家FB再度開張大. 而這次它這次準備要吉許多人了(包括立委本人). 提告日期預計是9/29. 怎麼辦?豪可怕喔!轉載也會被吉. 真可謂吉吉復吉吉 林強當戶吉. 附上在臉書被點名的發文:. https://goo.gl/lNZksH. 附上在巴哈
(還有50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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