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av81-3p (MobileComm)
請依下列範本填寫,缺少一項或填寫不實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看板:MobileComm
違規ID:nowthat
違規文章代碼:#1av81-3p (MobileComm)
違規內容:請複製違規內文或推文(需附上完整推文含時間),並列出所違規條例
1. 文章標題有違通訊版規1-1H標題使用之規範
(1)按版規1-1H規定:「發文請注意標題使用,若容易誤導他人、表達不完善以及偏離
文章大意,違處刪文並依情節水桶30日以上。」
(2)系爭文章標題為:「別再把手機放枕頭旁充電!蘋果提醒正確」,惟查蘋果官方網
站並未宣導勿將手機放枕頭旁充電,而係建議使用者「請勿睡在上面或將其置於毯子、枕頭
或是你的身體下方。」。
(3)是以,文章標題實有誤導他人之情節,違反通訊版規1-1H標題使用之規範。
2. 文章內容轉載其他論壇二手資訊,有違通訊版規2-3官方論壇情報分享注意事項
(1)按版規2-3規定:「
A.文章情報若轉載自論壇或個人部落格,請貼上完整內文。若刻意刪減內容並誘導點
擊其他網站、論壇、部落格連結者,有賺取點閱率盈利之嫌者,刪文並水桶180日。
部分個人部落格網站預設會穿插一些廣告,使用者無法調整,因此放寬標準到內文
中不可穿插廣告外,其餘文章皆允許。
B.轉載來源若來自官方論壇(如ZenTalk、HTC論壇)者,請注意內容是否為一手資訊,
若屬二手資訊但發文內容卻附上論壇文章網址,而非最初來源網站者,水桶180日。」
(2)文章乃係轉載自「手機王」之新聞報導,惟本文除未依上開規定貼上完整內文外,
該資訊亦屬二手資訊,依版規應附上最初之來源,文章為依版規規定附上蘋果官網之資訊
來源,造成誤導閱聽者之結果。
(3)是以,文章內容有為轉自其它論壇之新聞,除未全文照登,亦未附上最初之來源
違反通訊版規2-3官方論壇情報分享注意事項。
3. 文章使用錯誤之分類標題且違反新聞之發文規範
(1)按版規1-1A規定:「發表文章時,須使用適當之預設分類標題(詳下文),若未使用
/錯誤/自創分類者,違者刪文並水桶3日。」,再按版規3-3「
A.轉錄、轉貼新聞或網站之文章時,須使用原文標題,並在內文依格式填寫連結、標
題、來源、內容及心得,連結須可正確連結,若原標題過長,請於內文格式完整填
上,有修改新聞內容者須以色碼標示。
B.新聞標題須符合內文,且不可分享標題含有誇大、含糊不清或過於主觀之新聞。
C.心得須達繁體中文30字以上,20日以上之舊文,須超過250字(不含標點符號)。
應提供對該則新聞之看法、評論或補充事項,若非視同未提供。
H.有違 [新聞] 格式與規定發文,處刪文及水桶14日,累犯者加重至一個月起跳
另有罰則者不在此限。」
(2)文章分類為「討論」,然而內文卻係手機王之新聞,除有文章使用錯誤分類之嫌,
且未依照新聞發文規範依格式填寫,亦未發表繁體中文30字以上之心得。
(3)故文章有違版規1-1A及3-3之規定。
4. 綜上,系爭文章之標題除有誤導閱聽者之虞,尚有違反發文格式之問題,若認文章係
違反「情報」之發文規範,請依上開2處理;若係違反「新聞」之發文規範,請依上開3
處理,謝謝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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