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看板MobilePicket作者 (願時光倒流)時間3年前 (2021/02/17 21: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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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VkNnANg (MobilePicket) [ptt.cc] [檢舉] 多篇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605991498.A.5E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0 Ptt幣 │ └─────────────────────────────────────┘ > 1888 111/22 sonyz700 □ [檢舉] 多篇 作者 sonyz700 (大蘇) 看板 MobilePicket 標題 [檢舉] 多篇 時間 Sun Nov 22 04:44:56 2020 ─────────────────────────────────────── 看板:MobileComm 與 MobilePicket 違規ID:kof2200 違規文章代碼:#1Vk5yA6y (MobileComm) #1VkKp9uZ (MobilePicket) 違規內容: kof2200於#1VkKp9uZ (MobilePicket)寫下: 1-1.我引用在這篇文章代碼(AID): #1Vj9P90u (Tainan)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05670473.A.038.html 1-2.Backup: 文章代碼 (AID): #1VkKBzNa (Tes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st/M.1605976829.A.5E4.html 2.承1-1可以推敲此user是累 犯應於以適用罰則1-A-(11) 掩蓋著迷天大謊言~~ 請問我在台南版發文跟我是累犯關係何在? 我在ptt尚無違規紀錄 累犯在國語辭典的定義如下: 1. 判刑確定或服刑後,五年以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人,稱為累犯。例 : 這 名 竊盜累犯才剛出獄,馬上又去偷竊,抓到他的警察也不禁搖頭。 2. 頻頻犯錯。例 : 這個錯誤他總是累犯不改。 錯誤的定義比較適合應該算是在任何一看板有違規紀錄。 此帳號並沒有,請問何來累犯? kof2200指稱可以推敲此user是累犯應於以適用罰則1-A-(11) 掩蓋著迷天大謊言~~ 請問可以用其他版文章來處罰嗎?又何來彌天謊言(kof2200寫錯字) 次之指控我惡意抹黑四人 https://imgur.com/a/26KK49T 首先親友團算惡意抹黑嗎? 在國語辭典中 親友為親人朋友的意思 小弟衍伸朋友為看法相同的人 指稱SurfaceBook2與han999看法相同 請問何來貶義? 次之我稱都指證他還亂凹 很明顯他並非f396761440 然後其他網友更是我發言之後了 請問與我何干? https://imgur.com/a/iG0kRf2 我說 聽說不是最後一批 主要是針對han999的言論做出質疑 若版主認定此為謠言 請告訴小弟要如何證明不是謠言? 就算可以找到負責此案的人 要拿出訂單還是生產排程?就算有綠色訂單到五月 這算證據嗎?請清楚的定義要到哪一個程度叫最後一批? 最後的期限是多久? 可否給我一個清楚的定義 聽說我也是聽人家說的 這算造謠 哪感覺就不算造謠喔 han999提出一個說法是綠色訂單少於黑色 假設此為真 請問邏輯何在? 訂單比較少就是最後一批? 我針對的可是這個邏輯 此外法律上只要盡了查證責任 基於對於公共事務的討論也不會進行處罰 還是版規地位高於法律? 退一萬步! 好 要抓我造謠可以 那感覺最後一批 綠色訂單小於黑色這段 請問版規要處理嗎?如果要處 版主帶頭造謠 請問要加重嗎? 當事者要不要下台? https://imgur.com/a/VYbEH9i 此人說我散佈他人個資 han999在#1VKEFOnG (MobileComm) https://imgur.com/a/U9BWWfi 就自己寫他在h隔壁的g外商 公開資訊是要竊取甚麼? kof2200 於 #1Vk5yA6y (MobileComm) 發表以下推文 https://imgur.com/a/NSsVrsR 首先他自稱海邊員工 請他提出證據 我這邊要求證據要有 1.帳號註冊資料2.身分證 3.員工證 若缺一即為造謠 次之我也沒說我在海邊(這哪一家公司?)上班 我只說我找了工廠的員工探聽消息 我沒說哪一家工廠 對吧? 既然我沒說我找哪一家工廠問 我是不太懂他去找鴻海要幹嘛啦 此外說假設官方說綠色限量 請問說了嗎?說了嗎?說了嗎? 然後說我確實問鴻海貴賓客戶資訊? 這也是造謠 請問我哪個字說我問了鴻海貴賓客戶資訊? 套用kof2200標準怎麼沒去檢舉han999? 總結kof2200 這兩篇文章中(檢舉版的推文都是貼自手機板) 手機板違反了 3-A (5).惡意造謠、帶風向者,水桶2個月 指稱我為鴻海員工 並自稱為鴻海員工 3-B (1).對象為板友個人或群體或特定使用者群之人身攻擊或嚴重挑釁之言論,如:腦殘、 智 障、低能等(包括但不限於上述用詞),水桶2個月以上。 說我惡人自有惡人治 並用大量不實言論對我進行惡意人身攻擊 在#1VkKp9uZ (MobilePicket)   (2)嚴禁任何攻訐、人身攻擊、抹黑等文字,違者退文+水桶1年。   (3)嚴 禁鬧板行為,違者劣退,嚴重者追加永久水桶。   (4)禁止任何空白文、廣告文, 非關本板之文章,違者退文+水桶1年。 (5)嚴重失控之發文,比照第三點處分 。 以不實言論藉者檢舉文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進行鬧版 且引入Tainan版事務 (與手機跟手機檢舉版明顯無關) 且明顯已經失控 kof2200持續說謊造謠來抹黑我 有一兩個少數人認定我是 那我就沒說過啊 什麼誤導說kof2200用不實謊言來栽贓給我 現在有沒有說謊用投票的了嗎?真的是搞笑 我就沒說過是哪一家的工廠 是說哪一門子的謊? #1VUpsrua (MobileComm) https://imgur.com/a/JHoWfWV 3-A (4).在公告文或置底文章中討論友站(非手機板/檢舉版以外的所有事物)版務時 你懂嗎他 要讓你去那個大的上車大概隔10幾分鐘 該內容必須有助於版務運作之討論,若內容無助於版務運作者水桶20天 前後加起來大概要水桶到天荒地老 祝福你 還有關於你辱罵我是惡人的部分 我給你一個機會道歉 1/22下午五點前做到以下兩個條件 1.以本名公開在所有辱罵過我的版面公開道歉 2.捐款四萬給周思齊的球芽基金會並請120份雞排給三個版的鄉民 (你在手機檢舉/手機/ 台南/科工共四個版罵我 雞排就排除手機檢舉版吧 這裡沒人) 條件會在我報案後跟檢察官起訴後陸續增加 剛剛在各個版你新增的文字我都已經備份 更新如下: 因kof2200持續增加在棒球版跟MacShop持續以不實言論對我進行辱罵 捐款部分提高為六萬 雞排為兩百份 道歉請早 再度更新 kof2200拒絕道歉 那就直接報案 至於你辯解的部分我會建議你先找律師討論 我想你應該就會來找我和解了 但提醒你 我的習慣是每一次至少加一倍 針對你的謾罵造謠都已經在各個版面進行對版主的申訴 你也可以告誣告 但真心建議你先問問律師 道歉請早 ---- 再度更新 目前階段和解金為七萬(新增test版) 雞排為240份 ---- 再度更新 目前直接X2倍 14萬 雞排480份 你可以請你所謂的鴻海公司來告 謝謝 我還很想來跟你賭100份雞排 那家公司會不會理你 我從頭到尾沒提我找誰XD 法院不是講腦補的 還有han999會被你害死 你想清楚一點啊 嗯 謝謝你的關心 跟律師的討論就保密了 不方便說太多 倒是你 需要我幫你介紹新竹的律師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207.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605991498.A.5EA.html 四、板務通則   (3)嚴禁鬧板行為,違者劣退,嚴重者追加永久水桶。 (5)嚴重失控之發文,比照第三點處分。 本案判決如下 1.han999提出一個說法是綠色訂單少於黑色 假設此為真 請問邏輯何在? 訂單比較少就是最後一批? 我針對的可是這個邏輯 此外法律上只要盡了查證責任 基於對於公共事務的討論也不會進行處罰 還是版規地位高於法律? --前面內容,應用回文答辯而非檢舉 2. 關於 *還有關於你辱罵我是惡人的部分 我給你一個機會道歉* 後半段之文章,為私人事務 請勿濫用檢舉板 處理私人事務,若有法律糾紛請自行解決 本文濫用檢舉情形嚴重,處4-5& 4-3 失控發文/鬧板 永久水桶 3.檢舉內容過於混亂,無列出違規事證,本案不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5.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613569473.A.0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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