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Samsung z flip3他真的折了
看板MobileComm (行動通訊)作者supermars (討論時冷靜佔上風)時間3年前 (2021/12/11 17:55)推噓-157(71推 228噓 627→)留言926則, 198人參與討論串9/12 (看更多)
身為三星鐵粉?的我從2010年的GALAXY S1就用到現在、大概從Note 4那年才換成Note系列
而現在用Note 10+繼續撐XD(當年還真的幾乎是一年一機、後面硬體起來之後每一台三星
手機沒特殊意外的話多半可再多撐個好幾年,也就是換機間隔變成2~3年甚至4年)。
PS:我也有玩GAME,但近年來玩的時間越來越少。
但,從第一代摺疊機出來的時候,對我來說這東西/科技還不算普及,比較像是有餘力者
前往嘗鮮體驗的手機,但耐用度、或是有沒有什麼難以發現的瑕疵與缺點都是個未知數。
所以雖然現在初到了第三代摺疊機、但我還是不太買這種手機,一來是價格偏高、二來是
遊戲與影片畫面的(滿版)支援度不高。
當使用者遇到這個狀況又投訴無門時就會在網路上發文討個公道,這絕對是人之常情。
不過我覺得有一點很重要的是,在台灣的這些賣出去的摺疊手機裡發生這樣自然損壞的
比例到底是多少?
產品會壞掉的原因有幾個可能:
1.產品本身瑕疵、導致壽命遠低於正常值、讓物料本身提早壽終正寢
2.使用者的生活圈或使用習慣,如溫濕度環境等、對手機螢幕的材料來說屬致命傷
提早爆裂。
但不論是1或是2都要到一定的程度、比例,才會像當初Note 7電池爆炸自燃事件讓製造商
三星深度調查了解問題發生的原因,進而公開聲明這個事件災情的原委。
(還有三星Note 4在韌體上出包,韌體更新後桌面出現黑白格子的異狀)
==============================================================
以下這段話是在描述既定現實、並非要受害者找出錄影片段
==================================================================
這就像有人買電腦螢幕也發生自爆/裂的狀況,正常來說沒有人會24小時監控自己的
螢幕、因此問題發生時自己無法提出證據、商家也不可能知道你的環境與使用狀況,
手機出現非正常的爆裂時,維修站不可能只聽送修者的片面之詞就相信你所說的。
東西突然壞掉只要是人都會心疼、尤其是這種非正常/常態的狀況發生在用戶身上,根本
心都涼了,面對這種問題的自救方法,不外乎就是找出全台購買折疊機且有發生同樣狀況
的用戶看看到底是否屬於產品本身常態系瑕疵、以及受害者有多少。
這就是當消費者認為是廠商問題、但廠商不願給你調查允諾的時候能自救的辦法了吧~
在網路上發文除了會找到一樣問題的消費者之外,也會有一些厭惡該品牌的起鬨留言
模糊的焦點!
就實際層面來說,非當事者、只是單純起鬨靠北品牌機雖然可讓文章"在該網路平台上
"稍微明顯一點之外,並不會讓原本只有10台的問題機變成1萬台自爆機,
進而讓三星正視此問題。
以上,祝大家的手機平板(不分品牌)都能健健康康的使用好多年~
受害者家屬(?)能妥善獲得重視並把問題給解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97.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639216541.A.E82.html
推
12/11 17:57,
3年前
, 1F
12/11 17:57, 1F
補充一下,產品推出後多次去把玩展示機,然後就看到FLIP 3 摺疊處的邊邊已有瑕疵
當時有拍照存證但照片不知道跑去哪了、正在找XD
https://upload.cc/i1/2021/12/11/fMRl1r.jpg

噓
12/11 18:01,
3年前
, 2F
12/11 18:01, 2F
噓
12/11 18:02,
3年前
, 3F
12/11 18:02, 3F
噓
12/11 18:03,
3年前
, 4F
12/11 18:03, 4F
不然,你拿出讓三星信服的證據阿~你怎會認為網路起鬨就算證據?
這叫做檢討使用者?不得討論各種狀況嗎?
推
12/11 18:05,
3年前
, 5F
12/11 18:05, 5F
→
12/11 18:05,
3年前
, 6F
12/11 18:05, 6F
噓
12/11 18:06,
3年前
, 7F
12/11 18:06, 7F
你的邏輯要改一下喔,
問題發生了,你無法提出證據要怎麼讓廠商心服口服願意幫你修?
學廣告,躺地上滾來滾去說這不是肯德基嗎?
噓
12/11 18:06,
3年前
, 8F
12/11 18:06, 8F
→
12/11 18:06,
3年前
, 9F
12/11 18:06, 9F
→
12/11 18:06,
3年前
, 10F
12/11 18:06, 10F
疑,你是不是以為NOTE7爆炸回收事件是由三星自己找到問題的?
三星有自己的工廠做測試開闔的次數並給消費者知道,
你乾脆說不被自己的腳踩爆了螢幕,請三星提出是我踩爆的證據好了XD
這就是羅生門阿,你沒證據、三星測試下也沒遇過這種問題,
而且,整篇文章特地在一開始就寫說有可能是產品瑕疵你卻無視,
卻一直認定消費者無法提出證據有吵有糖吃就好?
噓
12/11 18:09,
3年前
, 11F
12/11 18:09, 11F
→
12/11 18:09,
3年前
, 12F
12/11 18:09, 12F
少數產品瑕疵,就是要看發生問題的比例阿XD
不然你又怎知道持有者是誰、怎麼使用、從哪裡買的完整狀況?
保固不是寫好玩的阿,難道保固有說無償讓消費者不用理由就可幫換爆裂螢幕?
你要玩三星叫消費者舉證這一套說詞? 怎麼先提出非人損的證明給大家瞧瞧?
這就是困難的地方好嗎XD
所以,我就想了解到底在台灣裡有多少台摺疊機自爆?
有一定的比例自爆也不用在網路上靠北,光是自爆的比例異常時三星就更理虧
,就會像Note7一樣展開調查。
或是前面推文中有人說 韓國三星免費換 ,是怎樣免費換、他的合約怎麼寫、有沒有加購
螢幕保險之類的? 這些細節也沒有人知道阿。
最實際的就是當事者很不爽、但又無法提出非人損之證據,假設這些零星案例都被判定
人損讓這幾位消費者吃虧,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他有好一陣子不會再買三星手機、或是三星
摺疊手機。
靠北卻提不出證據,一點幫助也沒有啊。
如果能聚集全台用戶的實際案例給三星知道,才有機會獲得正視。
空洞、無實際經驗的靠北,對當事者(或你想叫他受害者)來說,一點用都沒有。
噓
12/11 18:11,
3年前
, 13F
12/11 18:11, 13F
→
12/11 18:13,
3年前
, 14F
12/11 18:13, 14F
噓
12/11 18:14,
3年前
, 15F
12/11 18:14, 15F
推
12/11 18:17,
3年前
, 16F
12/11 18:17, 16F
→
12/11 18:17,
3年前
, 17F
12/11 18:17, 17F
→
12/11 18:17,
3年前
, 18F
12/11 18:17, 18F
→
12/11 18:17,
3年前
, 19F
12/11 18:17, 19F
→
12/11 18:17,
3年前
, 20F
12/11 18:17, 20F
噓
12/11 18:19,
3年前
, 21F
12/11 18:19, 21F
噓
12/11 18:19,
3年前
, 22F
12/11 18:19, 22F
→
12/11 18:19,
3年前
, 23F
12/11 18:19, 23F
→
12/11 18:19,
3年前
, 24F
12/11 18:19, 24F
所以才說這種羅生門
這邊簡稱自然螢幕爆裂的消費者為受害者好了,這樣星黑可能會比較爽。
受害者遇到了問題,但因為是突發狀況根本不可能有24小時監控攝影機拍攝到自然爆裂
的過程。
而三星在出廠之前也就已經做好了N次的折疊測試,所以會突發自爆再被害者身上的問題
是三星也想不到的。
尤其是,如果只是零星案例、沒有到過去Note 7那樣高比例的事件或危險性的層級時,
每有廠商會輕易的願意當作自己倒楣幫你免費出保換新。
也不會因為特定討厭韓國或討厭三星的人的靠北就做為這次事件的依據~
推
12/11 18:20,
3年前
, 25F
12/11 18:20, 25F
我不認識你,也不知道/不在意你到底買了什麼三星產品,
但你覺得叫你舉例或找其他受害者累積資料叫做護航的話,我只覺得你的想法該成長了。
沒有人願意自己的產品遇到這種事情,但是突然爆裂出必有因,你要找出那個原因
就是有錄影、不然就是找再台灣其他的受害者,看看到底有多少數量有一樣的問題。
而不是單純靠北。
→
12/11 18:20,
3年前
, 26F
12/11 18:20, 26F
→
12/11 18:21,
3年前
, 27F
12/11 18:21, 27F
→
12/11 18:21,
3年前
, 28F
12/11 18:21, 28F
→
12/11 18:21,
3年前
, 29F
12/11 18:21, 29F
→
12/11 18:21,
3年前
, 30F
12/11 18:21, 30F
→
12/11 18:21,
3年前
, 31F
12/11 18:21, 31F
→
12/11 18:21,
3年前
, 32F
12/11 18:21, 32F
還有 854 則推文
還有 199 段內文
→
12/14 08:01,
3年前
, 887F
12/14 08:01, 887F
→
12/14 08:02,
3年前
, 888F
12/14 08:02, 888F
→
12/14 08:02,
3年前
, 889F
12/14 08:02, 889F
→
12/14 08:02,
3年前
, 890F
12/14 08:02, 890F
→
12/14 08:02,
3年前
, 891F
12/14 08:02, 891F
推
12/14 08:03,
3年前
, 892F
12/14 08:03, 892F
→
12/14 10:01,
3年前
, 893F
12/14 10:01, 893F
→
12/14 10:01,
3年前
, 894F
12/14 10:01, 894F
噓
12/14 13:16,
3年前
, 895F
12/14 13:16, 895F
→
12/14 13:17,
3年前
, 896F
12/14 13:17, 896F
→
12/14 13:18,
3年前
, 897F
12/14 13:18, 897F
噓
12/14 17:46,
3年前
, 898F
12/14 17:46, 898F
→
12/14 17:48,
3年前
, 899F
12/14 17:48, 899F
→
12/14 17:50,
3年前
, 900F
12/14 17:50, 900F
→
12/14 17:51,
3年前
, 901F
12/14 17:51, 901F
噓
12/14 18:04,
3年前
, 902F
12/14 18:04, 902F
→
12/14 18:07,
3年前
, 903F
12/14 18:07, 903F
→
12/14 18:12,
3年前
, 904F
12/14 18:12, 904F
噓
12/14 19:57,
3年前
, 905F
12/14 19:57, 905F
→
12/14 19:57,
3年前
, 906F
12/14 19:57, 906F
→
12/14 19:58,
3年前
, 907F
12/14 19:58, 907F
→
12/14 20:01,
3年前
, 908F
12/14 20:01, 908F
→
12/14 20:26,
3年前
, 909F
12/14 20:26, 909F

→
12/14 20:27,
3年前
, 910F
12/14 20:27, 910F
→
12/14 20:30,
3年前
, 911F
12/14 20:30, 911F
→
12/14 20:31,
3年前
, 912F
12/14 20:31, 912F
→
12/14 23:05,
3年前
, 913F
12/14 23:05, 913F
→
12/14 23:06,
3年前
, 914F
12/14 23:06, 914F
→
12/14 23:06,
3年前
, 915F
12/14 23:06, 915F
→
12/14 23:06,
3年前
, 916F
12/14 23:06, 916F
→
12/14 23:06,
3年前
, 917F
12/14 23:06, 917F
→
12/14 23:06,
3年前
, 918F
12/14 23:06, 918F
→
12/14 23:07,
3年前
, 919F
12/14 23:07, 919F
→
12/14 23:07,
3年前
, 920F
12/14 23:07, 920F
→
12/14 23:07,
3年前
, 921F
12/14 23:07, 921F
→
12/15 00:21,
3年前
, 922F
12/15 00:21, 922F
→
12/15 00:22,
3年前
, 923F
12/15 00:22, 923F
→
12/15 00:22,
3年前
, 924F
12/15 00:22, 924F
→
12/15 00:23,
3年前
, 925F
12/15 00:23, 925F
→
12/15 00:25,
3年前
, 926F
12/15 00:25, 92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MobileComm 近期熱門文章
PTT數位生活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