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大家午安-板規釋疑及執行緩衝期

看板MobileComm (行動通訊)作者 (星空)時間4年前 (2021/09/27 12:21), 編輯推噓34(4511122)
留言178則, 39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此次公告板規的新增/修改事項 自即刻起2小時內(期限至9/27 下午14:30) ,期間違反新增/修改板規不予裁罰。 宣導期 14 天內(期限至10/11 晚上23:59),觸犯新增/修改條例項目,水桶日期減半。 其餘已存在之舊板規,不適用上述緩衝與宣導期臨時規範。 ────────────────────────────────────── 大家午安 在昨日發佈相關新增/修改版規後 有收到許多位版友的意見與想法 也要感謝大家願意說出自己的心聲 在這邊先針對一些大家的顧慮做釋疑 ────────────────────────────────────── 1-A (1-1) (13)(M). 對特定品牌或事務之文章多次惡意以推文(含推、噓、箭頭)方式進行攻擊, 經板主查核其推文內容並討論後判定。(檢舉制為主) 判定期間:7日內於3篇(含)以上文章內推文攻擊或於單篇文章內持續攻擊。 初犯警告乙次,累犯水桶180日以上。 版友疑惑點: kai08130623: 可不可以增設濫用檢舉條款?比如說目前板主 欲修改的1-A-13單篇持續攻擊,可能就會被有心人士濫用, 有可能討論多說幾句就被當成攻擊而開始瘋狂檢舉 Feishawn : 板規要講清楚喔,一篇文章連續攻擊定義是什麼? 我現在用Flip3覺得一堆狀況發心得文批評算嗎?要不要乾脆一點, 要批評某個機型或是品牌先證明自己使用過算了? lukesfather : 看之前那警告的文章,以那標準來說,看起來刀碩、 $ony、大法、後門、中國公司、吃到TC口水、信仰、綠螢幕、爆炸、 7進7出、子龍、電池膨脹、重新定義、偉大創舉、環保公司… 所有"可能"帶有貶義的稱呼,即便是已知事實都可能會被算在攻擊性字句。 lukesfather : [情報] Galaxy S22/S22+渲染圖曝光 外觀了無新意, 這種負面主觀意見直接寫在標題又算不算攻擊文字? 如果我星粉我看了不舒服就算攻擊嗎?認真發問。 skyangle0607: 公眾人物都是可受批評對象了, 更何況是公眾廠商為什麼不能批評?廠商有給利益嗎? 沒有嘛對不對,不針對 版友攻擊就好了 han999 : 不能批評手機廠牌的話,建議好的和壞的都要鎖。 change701213: 只能捧不能批評啊,廠商的理想國度。 我想版主的言論自由理解跟我不同 kai08130623 : 這樣子不就變成可以YA pay了嗎? Dino14124 : 欸不是,你改這樣1-A-13沒包含吹捧的了欸??? 板友的疑惑點是:為什麼不能批評,只能吹捧? 回應: 先貼上 ginlom 板主的解釋 再次強調,並非不可討論該品牌或事務的缺點及品質等不佳體驗,而是應避免針對。 會儘量在此條文做出更公平、公正的判決,對於正常評論的板友來說,這條應該不影響。 正常評論真的不用擔心,這條只針對惡意攻擊,是否惡意攻擊其實可以很明顯, 會檢舉的也應該都有判斷的能力,是否屬實我們也是會經過討論來判決,所以不用過度擔 心。 另外,為什麼不限制惡意吹捧呢?目前並沒有這類的說法及事證,而吹捧也沒有造成兩派 之爭的情況, 反倒是攻擊較易造成推文歪樓甚至相互攻擊的情況。 更沒有那浮誇的圖利廠商之說,期望減少互相鬥爭的情況。 同 ginlom 的解釋,並沒有不能批評這件事情,此板規針對的是“惡意”進行攻擊, 並非不能批評不能講缺點。也不代表可以刻意吹捧, 目前版規是先就已知常見事項進行修改, 若針對刻意吹捧有不足之處,日後也會進行版規增修。 濫用檢舉條款也一直都有在計畫中,但尚在研議。 ────────────────────────────────────── (14)(N). 回文必須跟首篇內容有直接關係,不可針對回文或推文進行回文,違者水桶30 天。 版友疑惑點: LastAttack : 1-A-14管太多且形同虛設,利用y回應文章時引文, 然後改個新標題即可繞過。更可以發一篇全新文章,自行複製貼上然後附上AID。 這種爛規定只會荼毒到沒仔細看、沒仔細更新板規的板友。 管太多的部份,節外生枝未比代表脫離本板範疇,也未必代表是打無意義口水仗 justin332805: 1.A.14 我想說的是…板上有些手機問題文章就連原Po都不知發生原因 都要靠板友推文提問然後原Po回答推文以了解問題所在 如果這時有人想另開一篇回答正確解法是否算違規? 因為讓大家知道問題所在點其實不在原文 而是在原Po回答的推文裡(除非原Po是用編輯原文補充) bced : 有時推文講的才是重點,卻不能針對推文發一篇討論? 為何手機版這麼怕大家熱烈討論?討論推文內容有什麼關係? 回應: 根據 板規 1-E-5 發文/推文/簽名檔均視同內文一部分。 故 回文是可以回原PO的推文的。 覺得此板規是怕大家熱烈討論就有點過分解讀了, 如果你對推文覺得其他推文才是重點, 那已代表你回文的主旨已逐漸偏離原文? 如果覺得推文有可以討論的地方, 歡迎像上方版友說的,新開一篇文章即可, 並針對你有興趣的推文相關內容進行討論, 但如果只是想糾正或是主觀立場不同的話, 可以直接在推文進行回覆,就不需要再另開一篇討論。 ────────────────────────────────────── 1-C (1-3) (3)(C) 即使新聞文章內容有與政治相關的敏感內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用推文或回文方 式 發布政治相關之文字,違者一律以政治文論處。 版友疑惑點: skyangle0607: 既然1c3禁止回政治有關的推文和回文,那為什麼還可以發政治有關的文 ,要做就要做徹底一點啊 這不是雙標嗎 跟中國手機有關的壞新聞幾乎都跟政治有關,所以1c3直接鎖死不給討論了 回應: 因為某些手機通訊新聞雖包含政治敏感話題, 但資訊卻是對大家有用的,大家有知道的權利。 且也並非不得討論,討論無妨,勿狹帶政治文字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33.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632716481.A.B35.html

09/27 12:23, 4年前 , 1F
板規修正不用投票嘛
09/27 12:23, 1F

09/27 12:25, 4年前 , 2F
星星神教的傳教造神運動得到保障了...可喜可賀...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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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27, 4年前 , 3F
星黑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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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29, 4年前 , 4F
索黑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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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33, 4年前 , 5F
會討論還是因為主觀認定這點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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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33, 4年前 , 6F
畢竟“正常”根本沒有客觀標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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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33, 4年前 , 7F
感覺這版規嚴格執行起來(看版主心情)這裡早晚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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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33, 4年前 , 8F
成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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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37, 4年前 , 9F
應該說 根本不會刻意的去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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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37, 4年前 , 10F
但太誇張的就是很明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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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41, 4年前 , 11F
1A14那個新開一篇文章討論 不會造成洗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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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42, 4年前 , 12F
一個與原文不同的主題 每個人都拿出來一篇 我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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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42, 4年前 , 13F
得很有可能變成版面混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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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46, 4年前 , 14F
都同標題 不同內容 不會比較整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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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47, 4年前 , 15F
太誇張的就是很明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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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48, 4年前 , 16F
言論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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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08, 4年前 , 17F
系列文標題都一樣,哪會版面混亂?
09/27 13:08, 17F

09/27 13:09, 4年前 , 18F
標題都不一樣,才會版面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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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09, 4年前 , 19F
好啦 不混亂 但洗版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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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0, 4年前 , 20F
像之前好像是1111的電信文章 一坨 我就覺得是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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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0, 4年前 ,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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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0, 4年前 , 22F
為了版面混不混亂而限制言論自由真的是時代在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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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0, 4年前 , 23F
你們覺得不混亂 但我標準比較高 我覺得混亂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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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1, 4年前 , 24F
只好再問一次:標題都一樣,哪會版面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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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3, 4年前 , 25F
又來了,請定義「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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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3, 4年前 , 26F
不用定義啦 就版主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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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8, 4年前 , 27F
看板管理本來就不全然法治 惡意只能板主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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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8, 4年前 , 28F
標題不一樣,但是你討論的事情,是對著你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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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8, 4年前 , 29F
如果直接回文,你內容可能對的是原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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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其他人的回文,甚至其他人回文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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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8, 4年前 , 31F
這樣標題是否還準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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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9, 4年前 , 32F
你又不是不能發文,何來限制你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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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9, 4年前 , 33F
減少紛爭的方法是剝奪一方的言論自由,真的很棒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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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9, 4年前 , 34F
覺得沒前例你就在那條多加個惡意吹捧嘛,加了自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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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9, 4年前 , 35F
人舉例給你看,沒人檢舉即使多加4個字也沒損失(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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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19, 4年前 , 36F
篇回應直接複製貼上了,版規應該不差這4個贅字,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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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最後都是給版主判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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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20, 4年前 , 38F
那我覺得可以開一篇吵架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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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3:21, 4年前 , 39F
這樣文章會更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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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9 則推文
09/28 22:44, 4年前 , 139F
D大說的那個案例不就1A-13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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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45, 4年前 , 140F
這也能判錯
09/28 22:45, 140F

09/28 22:49, 4年前 , 141F
用詞就已經出局了 唉我的媽呀 不想理了 放生
09/28 22:49, 141F

09/28 22:50, 4年前 , 142F
近年看bss 最奇葩的就是有些版主忘記自己是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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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0, 4年前 , 143F
只接受檢舉而且還一板一眼的 喔罪名不對我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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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2, 4年前 , 144F
舉例來講民眾報警說樓下有人持槍 警察來了看到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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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3, 4年前 , 145F
是刀 然後說哎呀你重新檢舉一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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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3, 4年前 , 146F
笑死 舉例舉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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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4, 4年前 , 147F
09/28 22:54, 147F

09/28 22:54, 4年前 , 148F
我等等再去看過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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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5, 4年前 , 149F
anguslf2就累犯阿,對特定品牌或事務之文章多次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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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5, 4年前 , 150F
意以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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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7, 4年前 , 151F
簡單說 就是果粉刻意推文酸安卓陣營。卓卓哭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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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7, 4年前 , 152F
卓怎麼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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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8, 4年前 , 153F
現在就各種大小犯罪橫流 典型的破窗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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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8, 4年前 , 154F
反之 卓粉酸果粉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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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8, 4年前 , 155F
太客氣就準備被折磨到死 早期的做法參戰的都要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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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59, 4年前 , 156F
當初前版主nk950357訂立就是要掃蕩這種風氣
09/28 22:59, 156F

09/28 23:00, 4年前 , 157F
結果現在整個歪掉 變成批評廠牌缺點也可能中標XDD
09/28 23:00, 157F

09/28 23:00, 4年前 , 158F
算了 不說了,潛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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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3:04, 4年前 , 159F
XX吃屎 fine? 真的大開眼界XD
09/28 23:04, 159F

09/28 23:09, 4年前 , 160F
好久以前的檢舉… 你不貼我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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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3:09, 4年前 , 161F
謝謝以前的板主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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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3:09, 4年前 , 162F
@xiaoyao 回股板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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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3:09, 4年前 , 163F
R大也是位認真的板主 敬禮
09/28 23:09, 163F

09/28 23:21, 4年前 , 164F
我先道歉我看錯,不過安卓吃屎這可以過,我真的服
09/28 23:21, 164F

09/28 23:21, 4年前 , 165F
以後可以蘋果吃屎 三星吃屎 華碩吃屎?
09/28 23:21, 165F

09/29 00:19, 4年前 , 166F
有解釋跟沒解釋一樣,放下身段承認1-A-14就是條不
09/29 00:19, 166F

09/29 00:19, 4年前 , 167F
該存在的雞肋板規很難?
09/29 00:19, 167F

09/29 11:44, 4年前 , 168F
現在x迷崩潰這種也行?以前不是算在1-A-13嗎
09/29 11:44, 168F

09/29 11:44, 4年前 , 169F
像這種對人不對事
09/29 11:44, 169F

09/29 11:48, 4年前 , 170F
09/29 11:48, 170F

10/03 04:55, 4年前 , 171F
惡意的定義是啥?
10/03 04:55, 171F

10/04 21:39, 4年前 , 172F
廠商的理想國度,之後要怎麼吹都可以了
10/04 21:39, 172F

10/04 21:39, 4年前 , 173F
趕快帳號養起來!「粉絲」吹起來!
10/04 21:39, 173F

10/04 21:42, 4年前 , 174F
這版大概廢了,跟mobile01同化了
10/04 21:42, 174F

10/04 21:42, 4年前 , 175F
不知道以後會不會再來個隔空水桶,哈哈哈
10/04 21:42, 175F

10/04 21:44, 4年前 , 176F
我只要把版規訂得很模糊,完全不要寫任何定義
10/04 21:44, 176F

10/04 21:44, 4年前 , 177F
之後我就可以盡情自我解釋這些規範,愉快的雙標囉
10/04 21:44, 177F

10/04 22:59, 4年前 , 178F
這個版直接唯讀算了
10/04 22:59, 178F
文章代碼(AID): #1XKKR1ir (MobileComm)
文章代碼(AID): #1XKKR1ir (MobileC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