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obileComm板規 2021/09/27版置底

看板MobileComm (行動通訊)作者時間2年前 (2021/09/27 12:06), 5月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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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MobileComm 手機通訊討論板~~~~~~~~~~~~~~~~~~~~~~ 使用本板之網友視同承認本規定之效力,如無法配合所列條文者,請勿於本看板發文, 本板規若有未盡事宜悉依其他相關規定辦理,板務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本規定內容細 節及最終裁決之權利。 任何板規增減修改均會先行公告周知其宣導期、正式執行日期及期間處份方式,正式寫 入本板規前均依該公告執行之。 ────────────────────────────────────── 本板為PTT手機通訊板,發、推文內容須與手機通訊內容有關,並務必配合以下事項 ★重點提示★ 務必遵循購機/方案/Live格式與規範發文,違者刪文並水桶7日以上。(以檢舉制為主) §嚴禁廣告交易非學術問卷或市調 §標題應使用預設分類,違者水桶3日 §轉貼新聞時須附上完整標題,且內文應依預設格式填入資料提供心得 §問題請清楚詳述,厚問文初犯14日再犯30日以上處分 §贈送流量包限於置底文章推文提供 §嚴禁政治文章初犯60日再犯兩年起跳。 板規條文細則 (2021/10/12 生效) ────────────────────────────────────── 臨時條款 <<暫無>> 1.發推文注意事項 1-1 基本事項 A.發表文章時,須使用適當之預設分類標題(詳下文),若未使用/錯誤/自創分類者, 違者刪文並水桶3日。 註:錯誤分類定義:分類或格式錯誤 例:[問題 ]、{問題} 。 1.問題 2.討論 3.心得 4.購機 5.方案 6.新聞 7.情報 8.問卷(需經板主審核) 9.Live ;未於列表內之分類需經板主公告得使用(如臨時分類等)。 B.發表與手機通訊無關之文章多篇推文(含暴雷文),違者刪文甚至水桶30~90日。 C.發文回文需滿30繁體中文字(不含轉貼、複製之內容),重複(OP)文、一行文、空 白文、火星文、討論點薄弱之日記與大家文及內容使用過多非繁體中文字者,違者 甚至水桶30~60日。 D.轉錄他板文章應刪除他板推文,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E.發推文請注意著作權智慧財產權,不得提供盜版軟體/破解工具連結或檔案,違 者刪文並水桶60日。 F.禁止含有色情、血腥、18禁或造成板友不適之圖片,違者刪文並水桶180日。 G.發文使用問卦體明知故問為問而問者,經板主認定無討論價值之厚問文。違者 初犯水桶14日(輕微者僅刪文),再犯水桶30日以上,若經判定為惡意洗文,則水桶 60日以上,使用其他分類意圖規避亦同。 H.發文請注意標題使用,若容易誤導他人、表達不完善以及偏離文章大意,違處刪文 並依情節水桶30日以上。 I.嚴重鬧板(例如短時間大量重複發文又刪文、經板主終止討論之主題又刻意發文等) 經板主警告後仍持續鬧板者水桶1年,且不適用1-5條款。 J.發張爸文者,退文並永久水桶。 K.禁止發布討噓文(如內容空洞或不知所云等文章),違者刪除文章。 若同ID大量張貼討噓文,經警告後再犯者刪文並水桶30~90日。 若明顯為引戰之討噓文,依情節水桶30~90日。 引戰標題補充:#1Usat5F9 (MobileComm) L.禁止未經允許刪除修改板友推文,違者退文並水桶30日起跳。 M.對特定品牌或事務之文章多次惡意以推文(含推、噓、箭頭)方式進行攻擊,經板主 查核其推文內容並討論後判定。(以檢舉制為主) 判定期間:7日內於3篇(含)以上文章內推文攻擊或於單篇文章內持續攻擊。 初犯警告乙次,累犯水桶180日以上。 N.回文必須跟首篇內容有直接關係,不可針對回文或推文進行回文,違者水桶30日。 O.禁止發表或回覆易引起針鋒相對之文章,以維看板和諧及整潔。 違者依1-2-A及1-2-D等條文合併加重處份(參閱相關公告#1Z878_xo) ────────────────────────────────────── 1-2 人身攻擊、影射條例 A.對象為板友個人/群體或特定使用群之人身攻擊、嚴重挑釁、歧視言論及引戰 如:腦殘、智障、低能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用詞),違者水桶60日以上。 B.無證據攻擊板友為工讀生或文章為業配文者水桶30日。(包含但不限於工讀生、 業配、葉小姐等用詞)。 (惟內文顯有業配嫌疑經板主認定為廣宣文(2-1)者,為陳述事實,不罰。) C.利用無意義推、噓文挑釁他人,或因私人恩怨針對ID噓文水桶30日。 D.無助於討論之爭吵、叫囂導致板面混亂惡意造謠、帶風向者水桶60日。 E.若討論失控造成板面混亂,板主將主動鎖文,並視情況中止討論串或禁止回文。 F.若有上述情形發生但情節輕微且非累犯者,板主可僅警告不做水桶以上之處分。 ────────────────────────────────────── 1-3 政治文條款 指任何可視範圍內提及敏感政治議題、人物、事件之文章/連結/圖片/黨派名稱等。 A.禁止無關手機、通訊主題之政治內容、涉及挾帶政治議題之文章使用政治詞彙/ 標籤(包含但不限於5毛、綠共、藍蛆、舔共)或利用前述詞彙/標籤攻擊、釣魚其他 板友者初犯刪文並水桶60日累犯水桶兩年。 B.上述1-3-A之簽名檔規範:經板主提醒後8小時內未更正者,初犯刪文並水桶7日累犯回歸1-3-A罰則。 C.任何與板旨有關之文章因其他因素包含政治敏感內容(如:新聞),亦不得刻意或 無意的回覆敏感文字,回文違者1-3-A判處,推文違者水桶60日。 ────────────────────────────────────── 1-4 交易行為 A.禁止出售、估價、合購、交換、轉讓、贈送、抽獎等方法交易任何物品、資格、 服務或使用權,違者水桶210日,發文者併退文。 B.折扣代碼、預購資格代碼或流量加值包等物品僅限於置底閒聊文章贈送,禁止發文 分享贈送,且不得觸及上開條文要求報酬之行為,違者水桶180日。 C.使用P幣、其他實體或虛擬幣交易者視同為買賣行為。(即任何交易行為) D.禁止徵求門號、手機、配件、預購單、序號、儲值卡、軟體、流量包等手機門號通 訊相關物品、資格、服務或使用權,違者水桶90日,發文者併退文。 ────────────────────────────────────── 1-5 其他事項 A.罰則至多不超過30日的輕度違規,若於2小時內(依PTT系統時間為準)自刪或改善者不予處分且檢舉無效。 B.各項違規內容以PTT電腦板終端機呈現為準,考量眾多板友使用手機App發推文,若 因行動裝置App問題導致文章排版錯誤、誤刪推文等違規情形,板主可視況減輕至 水桶7日或免除懲罰,若再犯則回歸原罰則。 C.若一次觸犯多項規範或累犯,板主可視況加重罰責和累加水桶。 1-2 人身攻擊、影射條例,各項累犯合併計算:即有違該條文任一條款者。 D.若判處之退文懲罰時限已過,改處水桶1年取而代之。 E.發文/推文/簽名檔等可視範圍均屬內文一部分。 ────────────────────────────────────── 2.情報文章注意事項 2-1 廣告、業配文章規範 A.禁止廣告、業配、營利嫌疑之市調問卷、明顯為業配之新聞/影片/文章或其他1-4 規範外之商業類文章轉/發/推文,違者依情節至少水桶2年以上並退文。 B.文中所提供之網站連結嚴禁使用「紅利連結」,若經查證屬實,裁決如下: 發文者水桶1年以上並退文;推文者水桶2年以上。 C.張貼感謝文者,其內容請客觀描述使用狀況/處理方式避免廣告嫌疑,違者依情節 刪文甚至水桶30日。 D.禁止交易,請勿發推文從事手機等相關買賣或廣告。若要討論商品,除各廠商自創 網路商店及官方授權之購物網站連結外,其餘網址(如:通訊行、交易平台、社群網 站之交易社團)禁止,請僅以文字敘述即可,發布違規網址者水桶180日。 E.開分身自問自答進行產品推銷之行為,視同對產品之刻意廣告宣傳,違者發文帳號 退文並永久水桶所有帳號。 F.影片分享必須提供觀後心得看法或對該影片內容欲討論之處,以證明非因想分享而 分享,而是有心分享,未完善者水桶30~60日。 若影片擁有者分享必須提供節錄足以貫穿影片大部份重點之內容,以利他人自行斟 酌點擊觀看意願,未提供者水桶90~180日。 ────────────────────────────────────── 2-2 詐騙防治條例 A.FB購物詐騙案件較多,包括在FB、IG投放此類異常低價的商品廣告詐騙文。 若文章內容與其有關一律水桶1年以上並退文(不接受協商)。 B.推薦折扣較高的「名店」,大部分實為周轉不靈之惡性倒閉店家。 在板上討論價格時,以「官網(通訊行在購物平台設立之官方帳號亦同)有表定價格 「具有實體店面」之店家可討論,其餘無標價或者無實體店面者禁止討論。 C.板友推薦之店家僅供參考,其推薦內容均屬個人發言,非本板推薦店家。 ────────────────────────────────────── 2-3 官方論壇情報分享注意事項 A.文章情報若轉載自論壇或個人部落格,請貼上完整內文。若刻意刪減內容並誘導點 擊其他網站、論壇、部落格連結者,有賺取點閱率盈利之嫌者,刪文並水桶180日。 部分個人部落格網站預設會穿插一些廣告,使用者無法調整,因此放寬標準到內文 中不可穿插廣告外,其餘文章皆允許。 B.轉載來源若來自官方論壇(如ZenTalk、HTC論壇)者,請注意內容是否為一手資訊, 若屬二手資訊但發文內容卻附上論壇文章網址,而非最初來源網站者,水桶180日。 ────────────────────────────────────── 3.部分類別分類說明與規範 3-1 [購機] 分類說明 範本格式 ──────────────────────────────────── 1.預算範圍/考慮機種:例:10K-20K/iPhone12 Pro Max、Note20U、XPERIA 5II 2.使用需求(螢幕尺寸/拍照/效能/續航力/防水/記憶卡...等): 3.品牌喜好(不要XX品牌,要OO品牌): 4.補充說明(補充上述未提及之其他需求): ──────────────────────────────────── 說明與發文規範: [購機] 若需板友推薦行動通訊產品(手機、平板等),請使用購機分類。 A.購機前請先做功課與爬文,若發表相同需求之問機文將刪除文章。 B.發文標題須附上預算/機種/需求(三擇一),並在內文依格式填寫預算/機種、需求 、品牌喜好和補充說明。 C.發文標題之價格須以阿拉伯數字或中文標示,機種須寫出型號(若無法全部列上, 請於內文格式補上) 例: 15K長輩機 (○) 一萬內高續航機種 (○) ZF5/POCO F1/Nokia 8.1選擇 (○) (寫出有哪幾款手機) 錯誤範例: 請推薦長輩機 (✕) (沒有價格) 請推薦20K內手機 (✕) (沒有需求) 請推薦以下三款手機 (✕) (沒寫出哪些手機) D.購機文刊登後,須於發文起2日內,於內文推文/編輯/回覆板友建議 E.有違 [購機] 格式與規範發文,處以刪文並水桶7日以上。(以檢舉制為主) ─────────────────────────────────────── 3-2 [方案] 分類說明 範本格式 ──────────────────────────────────── 1.當前資費和到期日期:例:XX499,即將到期 2.使用需求(吃到飽/4G或5G/通話量...等)例:不須吃到飽/希望是5G/通話量高 3.常出沒地區: 4.NP/續約/新辦(請填欲辦理之合約方法): 5.預算範圍: 6.補充說明(補充上述未提及之其他需求)聲明:根據板規1-4相關細則,本板嚴禁發、留言徵求電銷,請勿以身試法(請勿刪除) ──────────────────────────────────── 說明與發文規範: [方案] 指電信(官網)優惠、資費比較/需求、繳費等和電信相關之問題。 A.問方案前請先做功課與爬文,若已有發表相同需求之方案文將刪除文章。 B.發文標題須附上價格或電信,以及簡單需求,在內文依格式填寫當前資費/需求/欲辦 理辦法/預算範圍和補充說明。 C.發文標題之價格須以阿拉伯數字標示。 D.問方案刊登後,須於發文起2日內,於內文推文/編輯/回覆板友建議。 E.有違 [方案] 格式與規範發文,處以刪文並水桶7日以上。(以檢舉制為主) F.無關資費比較/需求等問方案外之方案文,不受上述3-2-B至3-2-E規範影響。 ────────────────────────────────────── 3-3 [新聞] 分類與說明 範本格式 ──────────────────────────────────── 1.原文連結:連結過長者請使用短網址。 2.原文標題:標題須完整寫出(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3.原文來源(媒體/作者):例:蘋果日報/王大明(若無署名作者則不須) 4.原文內容:請刊登完整全文(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5.心得/評論:內容須超過繁體中文30字(不含標點符號)。 ──────────────────────────────────── 說明與發文規範: [新聞] 內容須與手機通訊有關,同時須注意智慧財產權。 A.轉錄、轉貼新聞或網站之文章時,須使用原文標題,並在內文依格式填寫連結、標 題、來源、內容及心得,連結須可正確連結,若原標題過長,請於內文格式完整填 ,有修改新聞內容者須以色碼標示。 B.新聞標題須符合內文,且不可分享標題含有誇大、含糊不清或過於主觀之新聞。 C.心得須達繁體中文30字以上,20日以上之舊文,須超過250字(不含標點符號)。 應提供對該則新聞之看法、評論或補充事項,若非視同未提供。 D.禁止假借新聞挾帶廣告/業配(2-1)、政治文(1-3)。 E.原文若非繁體中文者,須以繁體中文翻譯至可閱讀狀態 F.新聞重複發佈(OP)者,刪除文章。 G.轉錄他板新聞應刪除原推文,以尊重各板不同板風。 H.有違 [新聞] 格式與規定發文,處刪文及水桶14日累犯者加重至一個月起跳 另有罰則者不在此限。 ────────────────────────────────────── 3-4 [Live] 分類說明 範例格式 ──────────────────────────────────── 1.發表會名稱: 2.發表會時間: 3.發表會內容:簡單陳述可能發表/期待的項目,須超過30個繁體中文字(不含標點符號) 4.直播網址:連結過長者請使用短網址。 ──────────────────────────────────── 說明與發文規範: [Live] 須為和手機通訊有關之相關新產品、技術、服務發表會。 A.Live文限於直播前2小時刊登,一場以1篇為限,請自行填上([Live]<-空半格)分類, 並在內文依格式填寫,連結須為官方連結,發文後可申請置底,置底期限為1天。 B.Live文重複發佈(OP)者,須於30分鐘內刪除。 C.禁止修改轉播連結或發/推文散播挖礦、病毒網址,經檢舉證實,各處水桶5年並得以 退文。 D.發文、推文張貼非官方、營利轉播連結者,刪文並水桶90日。 E.有違 [Live] 格式與規範發文,處以刪文並水桶7日以上。(以檢舉制為主) ────────────────────────────────────── 3-5 [問卷] 分類說明 範例格式 ──────────────────────────────────── 1.同意發放問卷之板主: 2.問卷全名: 3.研究目的:請扼要陳述 4.研究者姓名/隸屬單位:例:王大明/✕✕大學○○○所 5.聯絡人姓名: 6.聯絡方式: 7.問卷連結:連結過長者請使用短網址。 ──────────────────────────────────── 說明與發文規範: A.研究主題須和行動通訊有關,並僅接受學術性質或政府機關委託之調查問卷 B.發文標題請清晰描述問卷主題,並自行填上([問卷]<-空半格)分類。 C.發文前請先站內寄群組信板主群,經所有板主一致認可後方可發文 未經任一板主允許發表/重發均不得自行發文,違者處水桶半年。 未經所有板主允許發表/重發均不得自行發文,違者處水桶7天。 D.不得使用有紅利相關功能之網址,否則依照2-1-B判處。 E.聯絡方式不得為社群網站帳號或站內信、匿名轉信信箱。 F.填寫問卷之抽獎/贈送活動不受1-4(交易行為)限制。 G.有違 [問卷] 格式與規定發文,處刪文及水桶14日累犯者加重至一個月起跳 另有罰則者不在此限。 ────────────────────────────────────── 4.板務規範 檢舉違規、板務建議事項統一由MobilePicket板處理,詳細辦法與規定請至該板查詢。 除分身檢舉外,違規文章超過60日者,不予受理。水桶以上之懲罰,板規不朔及既往。 勿使用站內信檢舉,板主將不予處置,請依板務板檢舉程序進行檢舉,並遵守板規。 A.本板設有板務板,發文討論板務、判決結果者,刪文並水桶90日。 B.本尊水桶期間使用分身發文/推文者,分身永久水桶,本尊依原判決加倍處置,反 之亦同。 補充:原判決加倍處置 = 原審判時間*2 - 已水桶時間 C.若ID被站方列為問題使用者或判斷為廣告、農場文推文機器人,板主可檢附相關證 據後進行預防性水桶並公告周知以絕後患。 D.除水桶或其他處分外之違規文章,文章將會主動刪除。退文文章將備份至精華區, 其餘處分則不主動備份,若有備份須求請來信詢問。 E.非公告或置頂閒聊文,禁止討論友站(非手機/檢舉板的所有事物)板務與規範,違 者水桶30日。 F.在公告或置頂閒聊文討論上述4-E時,內容須有助於板務運作,違者水桶30日。 G.任一板規若有疑慮和未盡事宜,板主保留解釋權力並隨時於公告後修正。 H.若看板有突發狀況而發布臨時規範時,應給予至少兩小時緩衝期限緩衝期限內初 犯者不予水桶或退文。 I.新增板規、臨時規範或補充公告應寫入本板規內(或加註該文代碼),若新規置底公 告超過30日未寫進本板規內者,該公告自動失效。 J.遭刪除之違規文均註明所犯條文,板眾們請自行查詢條文編號。(參閱附錄) K.受水桶、退文裁罰之文章均備份於精華區內,若有疑慮者請先至精華區查詢。 僅刪文之文章請向板主提出原文查閱申請,以釐清裁罰原由。 ──────────────────────────────────────                  【附錄】                  文章遭刪除原因查詢教學 若搜尋不到自己的文章,意即已違反板規遭刪除,可利用此方式搜尋違規原因 Step1:於看板列表內按下“/”找標題功能 (/?a)找標題/作者 Step2:輸入自己的PttID 搜尋標題: MobileComm_ Step3:若有遭刪除之文章將顯示列表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001 1/1 - □ (已被╳╳板主刪除) <ID> 違規條文編號 系統於每週日重啟後自動清空已刪除文章記錄,搜尋不到已刪除文章屬正現現象。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632715576.A.195.html 修正部份條文提及之錯誤條文編號 ※ 編輯: 01/09/2022 19:54:54 補充條文3-3-B敘述 ※ 編輯: 03/01/2022 13:12:54 新增3-3-B(原條文編號向後遞延) ※ 編輯: 04/20/2022 20:16:54 修正3-1-B條文規定 ※ 編輯: 05/31/2022 13:22:38 修正3-5-C條文流程 ※ 編輯: 07/25/2022 14:53:59 修正3-5-C條文罰則 ※ 編輯: 08/17/2022 16:31:26 #1Z878_xo公告寫入1-1-O條文 ※ 編輯: 09/23/2022 16:44:58 補充條文1-5-C敘述,並於2023/01/01起施行 ※ 編輯: 12/18/2022 19:38:21 修正條文1-1-G、1-4-A及1-4-D罰則 ※ 編輯: ginlom (125.231.161.169 臺灣), 10/23/2023 14:21:25
文章代碼(AID): #1XKKCu6L (MobileC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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