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版規第11條 (已徵版主同意可發文討論)

看板HardwareSale (二手硬體買)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02/05 10:42), 編輯推噓8(807)
留言1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97/2/1公布的版規第11條 11.比價(推)文請附網頁或購買發票等。否則視為鬧板。水桶一周 一定要附網頁或購買發票,我覺得有點剛性或是硬性 譬如有人賣東西賣貴了,我們推文跟他說這個光華NOVA只賣多少 沒附上網頁或購買發票,就視為鬧版,這樣處罰真的太重!! 因為光華NOVA的商家不一定都有網路報價(少數店家有,像生富,名人等) 要有網頁證明其實很難 除非是自己用相機拍下店家的DM掃成圖檔放在網路上 但這樣是否有侵權行為之虞? 再者,有購買的網友,可能有發票或出貨單等購買證明 但是還要把購買證明掃成圖檔放在網路上,真的也蠻麻煩的 還有,就是大家來這裡都是賣二手貨比較多 可能早就已經停產很久了,現在沒賣了 也很難有網路報價或是購買證明(發票,出貨單) 推文就只能說賣貴了 譬如有人賣二手15" LCD賣3k,推文說你賣貴了,二手品約1k~1.5k 我不知這樣有沒有違反版規第11條? 最後,有這條的規定,真的會讓一些熱心的網友卻步 畢竟市場是開放自由競爭,非封閉獨占寡占的 應該盡可能讓資訊充分透明,而不應該對於推文報價比價有所限制 (像nb-shopping版就有報價文,也沒有規定要提供購買證明或網頁) 其實有些賣家還不錯,跟他說賣貴了,他還會感謝 因為這樣賣家就會主動降價,使他賣的東西提早賣出 我相信一些賣家也不是故意要賣貴,可能真的是太久沒看行情 版主有跟我說會有這一條 主要是推文常有人酸文,然後造成吵架 我覺得會酸文吵架的應該是少數,大多還是熱心者 若有酸文吵架的,大家還是可以在置底文檢舉吧(版規第9條) 我的建議: 這條希望可以廢除,改成由版主群自由心證來處理 也希望大家能理性和平推文討論這條版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13.240

02/05 10:45, , 1F
真正要買的人會自己去協調
02/05 10:45, 1F

02/05 11:19, , 2F
新品-報網頁、購物、該地區商場的報價
02/05 11:19, 2F

02/05 11:20, , 3F
台北-光華、高雄-建國 至少近可以查/購得
02/05 11:20, 3F

02/05 11:21, , 4F
二手-拍賣、成交紀錄 url或文章編號等
02/05 11:21, 4F

02/05 11:49, , 5F
來亂價錢的通常都會被噓阿..
02/05 11:49, 5F

02/05 11:50, , 6F
也不必擔心會有人故意壓低價錢..
02/05 11:50, 6F

02/05 11:50, , 7F
大多數的人都是熱心的.沒必要為少數人
02/05 11:50, 7F

02/05 11:51, , 8F
因噎廢食......小小看法
02/05 11:51, 8F

02/05 13:58, , 9F
推以上miketk的看法
02/05 13:58, 9F

02/05 15:17, , 10F
推~有些是真的不知道行情 提醒一下也比較好
02/05 15:17, 10F

02/05 15:37, , 11F
贊成廢除...因為二手貨的價原本就不一定的
02/05 15:37, 11F

02/05 18:34, , 12F
嗯,本來用意就是穩定二手價位,減少
02/05 18:34, 12F

02/05 18:35, , 13F
嘴炮就是語氣不好的板友們!...
02/05 18:35, 13F

02/05 18:36, , 14F
過去的文章,吵到翻臉大有人在!!...
02/05 18:36, 14F

02/09 01:28, , 15F
謝謝版主將此文置底討論
02/09 01:28, 15F
文章代碼(AID): #17fyq9wG (Hardwar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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