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外掛網站

看板FacebookBM作者 (O型水瓶兔)時間15年前 (2010/01/19 14:24), 編輯推噓15(15024)
留言39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根據下列文章中的推文: ┌─────────────────────────────────────┐ │ 文章代碼(AID): #1BL8WDgK (Facebook) [ptt.cc] [公告] SYC1023 水桶七天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acebook/M.1263831053.A.A9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2 元 │ └─────────────────────────────────────┘ ●19526 m11 1/19 GeniusKiKi □ [公告] SYC1023 水桶七天

01/19 00:27,
辛苦了! :)
01/19 00:27

01/19 00:30,
馬賽克又出現了XD
01/19 00:30

01/19 03:55,
......這個判決,很有趣。被水桶的這位真冤。
01/19 03:55

01/19 05:23,
覺得不妥可以去BM板幫她伸冤 :P 黑板辛苦了
01/19 05:23

01/19 07:02,
不了。只是順口提一下,違規原因不符合引用之法規。
01/19 07:02

01/19 07:03,
除非加註:本條判定由板主自由心証。
01/19 07:03

01/19 07:47,
哪裡不符合?
01/19 07:47

01/19 07:47,
禁止詢問"討論""分享"或推廣任何竄改封包、修改記憶體或
01/19 07:47

01/19 07:48,
其他足以影響遊戲公平性的惡意程式、作弊方式或 BUG 等
01/19 07:48

01/19 07:49,
資訊(含"教學"、心得、相關圖文、影片、關鍵字、分享或
01/19 07:49

01/19 07:49,
徵求程式、詢問使用方式等)違者水桶七天起跳並得"視"情
01/19 07:49

01/19 07:50,
況予以劣退。經判定非蓄意推廣.僅予以刪文及水桶七天處分
01/19 07:50

01/19 08:11,
不符合的原因是因為它分享的程式並不足以影響遊戲公平性
01/19 08:11

01/19 08:14,
我記得之前就有板友寫快速收禮物的腳本了 也沒事
01/19 08:14

01/19 08:15,
違規原因是文章內含外掛教學網址 但這個原因並不符合引
01/19 08:15

01/19 08:15,
述的這條板規
01/19 08:15

01/19 08:21,
所以以後就弄個寵社煮菜計時器什麼的來分享
01/19 08:21

01/19 08:21,
就能在同一個網頁放______程式光明正大地偷渡?
01/19 08:21

01/19 08:22,
只是在鑽條文的文字漏洞而已
01/19 08:22

01/19 09:45,
01/19 09:45

01/19 09:46,
01/19 09:46

01/19 09:49,
01/19 09:49

01/19 10:01,
這件事告訴我們:不要隨便放網址連結。被水桶剛好而已。
01/19 10:01

01/19 10:47,
全部不符合,也非鑽文字漏洞,單純的錯誤判決而已。
01/19 10:47

01/19 10:48,
質疑的人是否連那位倒楣板友分享的是什麼都不知道?
01/19 10:48

01/19 10:50,
相關理由感謝 Liszt1025 板友大略說明了。
01/19 10:50

01/19 10:59,
XD 倒楣的是他不是你
01/19 10:59

01/19 12:27,
)
01/19 12:27

01/19 12:56,
不是在說鑽漏洞 是說這條如果要這樣判的話 條文文字有
01/19 12:56

01/19 12:56,
修改的必要
01/19 12:56

01/19 12:58,
法律本來就是很嚴謹的東西 條文上沒寫到的就是不能這
01/19 12:58

01/19 12:58,
樣判 除非修法
01/19 12:58

01/19 12:58,
就像法律如果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 但是沒有在條文內寫
01/19 12:58

01/19 12:59,
帽扣要扣上 那麼戴上安全帽但是不扣帽釦就是合法的
01/19 12:59
十二、禁止詢問、討論、分享或推廣任何竄改封包、修改記憶體或其他足以影響 遊戲公平性的惡意程式、作弊方式或 BUG 等資訊(含教學、心得、相關 圖文、影片、關鍵字、分享或徵求程式、詢問使用方式等),違者水桶七 天起跳並得視情況予以劣退。 板規中沒有明訂「禁止張貼內含外掛之網站」。雖然說,板規十二第二行有提到 「………等資訊」可涵蓋於此。但是後面的括號已定義出何謂「資訊」, 而裡頭並無「外掛網站」此項目。為免疑慮,希望板規條文可以再訂定的更明確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88.244

01/19 14:29, , 1F
啊對了……在此向KakasiHatake道歉<(_ _)> 我態度很差
01/19 14:29, 1F

01/19 14:31, , 2F
不一定是外掛網站 個人網站也可能有教學內容
01/19 14:31, 2F

01/19 14:32, , 3F
也或者是連結頁沒有教學 但連結頁中有明顯的教學超連結可點
01/19 14:32, 3F
認同

01/19 14:51, , 4F
我支持 Liszt 的說法耶 除非那人是蓄意鑽漏洞
01/19 14:51, 4F
認同

01/19 14:54, , 5F
給連結...可以解釋成為分享...因為他是分享的一種方式
01/19 14:54, 5F
認同

01/19 14:56, , 6F
這可以常理判斷吧? 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 一般正常使用
01/19 14:56, 6F

01/19 14:57, , 7F
情況下,戴安全帽一詞包含要扣帽扣啊。 -.-
01/19 14:57, 7F

01/19 14:57, , 8F
若要這樣搞,那法律條文根本寫不完....
01/19 14:57, 8F
認同

01/19 14:58, , 9F
對...所以法律是要靠解釋的...端看你怎麼解釋
01/19 14:58, 9F
沒錯,所以大法官要釋憲

01/19 15:01, , 10F
在我看來,這個案例違反了「分享...資訊(含教學...)」
01/19 15:01, 10F

01/19 15:01, , 11F
那個網站的確都是XX程式的教學內容,po了這個網址=分享。
01/19 15:01, 11F

01/19 15:28, , 12F
那精華區內的小程式 是不是也違規了
01/19 15:28, 12F
違規程式的定義在之前的文章中有討論過

01/19 15:33, , 13F
他主要想分享的東西並沒有違規, 但因為原文註明轉載請附出處
01/19 15:33, 13F

01/19 15:33, , 14F
所以他就附上了出處, 但出處含有違規資訊這樣吧
01/19 15:33, 14F

01/19 15:34, , 15F
如果是像我講的情境, 判到水桶我是覺得重了點
01/19 15:34, 15F

01/19 15:35, , 16F
原案我本來以為只會請他把那一行修掉而已 畢竟是m文
01/19 15:35, 16F

01/19 15:35, , 17F
(AID): #1BJ-Rbed (FacebookBM) 原案在此
01/19 15:35, 17F
是m文

01/19 15:38, , 18F
原始文章作者的版權宣告有說要附上該網址。Orz
01/19 15:38, 18F
沒有附上會被告,因為違反著作權,因此必須解m刪除整篇文章。

01/19 15:38, , 19F
但總是違反板規禁止分享外掛的原則 水桶也無話可說
01/19 15:38, 19F
沒錯,板規十二的原則是禁止分享外掛

01/19 15:49, , 20F
違規原因:一、文章內含外掛教學網站網址 不是版權宣
01/19 15:49, 20F

01/19 15:49, , 21F
告有說要附上該網址
01/19 15:49, 21F
所以兩者抵觸,無法單單只移除網址就了事。 如果放上網址會違反板規被水桶;沒有放上原文網址會被告。 (你要選哪一個?)

01/19 15:57, , 22F
看來是blueicewing你不了解狀況,而先前也討論過了,彼此間
01/19 15:57, 22F

01/19 15:58, , 23F
無任何溝通交流的意義,不予解釋。
01/19 15:58, 23F
※ 編輯: lacrum 來自: 59.104.188.244 (01/19 16:05)

01/19 16:06, , 24F
我會選擇不要分享。(茶)
01/19 16:06, 24F

01/19 16:09, , 25F
同意樓上 XDDD
01/19 16:09, 25F

01/19 16:10, , 26F
不過個人覺得水桶的判決希望能再斟酌比較好...
01/19 16:10, 26F

01/19 16:23, , 27F
若在軟體作者跟外掛網站的文章作者並非同一人的情況下
01/19 16:23, 27F

01/19 16:24, , 28F
我會盡量直接找到原作者的網站再分享
01/19 16:24, 28F

01/19 16:38, , 29F
同意樓上。:)
01/19 16:38, 29F

01/20 08:50, , 30F
to lacrum:呃…我沒感覺你哪兒態度差啊…甭道歉啦:)
01/20 08:50, 30F

01/20 08:59, , 31F
只是,如何定義所謂的外掛網站,或是網址是否包含所
01/20 08:59, 31F

01/20 09:00, , 32F
謂的「影響公平性資訊」亦是問題。欲分享之文章本文
01/20 09:00, 32F

01/20 09:00, , 33F
無違規,但同頁面中之「亂數連結」或「訪客討論」出
01/20 09:00, 33F

01/20 09:03, , 34F
現預期外之討論,是否該判該善意分享者水桶七日?
01/20 09:03, 34F

01/20 09:04, , 35F
若分享網址是個人網址中的一篇教學文章,其他百篇文
01/20 09:04, 35F

01/20 09:05, , 36F
章裡包含極少數文章(假設兩篇),是否就算外掛網站?
01/20 09:05, 36F

01/20 09:06, , 37F
嗯,抱歉,我現在倒是鑽牛角尖了。
01/20 09:06, 37F

01/20 09:11, , 38F
上面有錯字,「個人網誌」;還有漏寫:少數文章包含
01/20 09:11, 38F

01/20 09:12, , 39F
所謂的「影響公平性之惡意程式」。
01/20 09:12, 39F
文章代碼(AID): #1BLL0Rkq (FacebookBM)
文章代碼(AID): #1BLL0Rkq (Facebook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