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精華區違規檢舉與處分細則置底

看板FacebookBM作者 (小那ナドカ)時間14年前 (2009/12/22 01:26),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壹、精華區使用者注意要點 a.使用者於個人目錄之文章均不得違反板規之規定 b.板規四、六、七、八、十、十一、十三、十五、十八、二十、二一不在此限。 貳、精華區違規之檢舉方式 a.將違規原文以 大F 轉寄給 GeniusKiKi / nadoka / yogira 三位板主 b.參照下文之檢舉格式寄送檢舉信給以上三位板主。 寄送通告檢舉信的步驟教學 主選單 (M)ail 【 私人信件區 】 (M)ail List 群組寄信 按 a 增加,輸入 GeniusKiKi 後 Enter 確認, 重複此步驟輸入 nadoka 與 yogira 後輸入 M 確認名單。 ======檢舉格式====== 1.檢舉文章:(於此處附上違規文章之精華區路徑,可按Ctrl+w查詢) 2.被檢舉人:(附上違規者的ID) 3.違規事由:(檢舉的理由) ===================== 參、精華區違規公告 a.使用者違規一經檢舉,板主會以公告示之,請於24小時之內做出修正, 如未在規定時間內修正者,將依照第肆點違規處分之規定處理。 肆、精華區違規處分 a.違規經檢舉後,目錄權限將設為限僅板主與小板主閱讀,違規者將違規 文章刪除或修正後,請至 FacebookBM 申請復權。 b.逾時未修正、不適當之發表內容,違規文章依照現行板逕行處分視情況決定是否移除權限。 c.情節重大、擅自將目錄權限開啟者,違規文章依照現行板規逕行處分。 並剝奪目錄權限一個月以上。 伍、違規行為之判定 a.違反板規三、九、十九者視為不適當內容,逕行處分之。 b.違反任一條需要劣退的板規視為重大違規。 板主群 GeniusKiKi / nadoka / yogir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12.113 nadoka:轉錄至看板 Facebook 12/22 01:27

12/22 01:38, , 1F
本規定不溯及既往。
12/22 01:38, 1F
※ 編輯: nadoka 來自: 123.193.212.113 (12/23 02:10)
文章代碼(AID): #1BBw-ys1 (FacebookBM)
文章代碼(AID): #1BBw-ys1 (Facebook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