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anpower5566 水桶一個月又十二周

看板Facebook (臉書)作者 (GeniusKiKi)時間15年前 (2010/01/29 23:48), 編輯推噓7(706)
留言13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判決依據: 三、嚴禁挑釁、謾罵、引戰、討戰、人身攻擊、挑釁、誹謗、污蔑板友等行為, 違者水桶二週起跳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註:僅受理當事者舉發,然板主亦可逕行處分) 十二、禁止詢問、討論、分享或推廣任何竄改封包、修改記憶體或其他足以影響 遊戲公平性的惡意程式、作弊方式或 BUG 等資訊(含教學、心得、相關 圖文、影片、關鍵字、分享或徵求程式、詢問使用方式等),違者水桶七 天起跳並得視情況予以劣退。 二十、經水桶處分後仍使用其他帳號發文或推文經查證屬實者,其他帳號將處以 水桶連坐處分,若使用其他帳號繼續違規者,則其他帳號以原帳號之水桶 期限加倍處分。 二二、不尊重看板板規、同時違反多條板規者逕行劣退。 註一:使用者暱稱、簽名檔及推文皆視為內文的一部分,亦受此份板規與發文規 範項之規範。 註二:違規原文經發文者自爆以致無法劣退者,處分逕行折算為水桶一個月。推 文違規者,一行推文視為一案,一案折算水桶七天起跳,得連續處分。若 多行推文為同段,則視為一案處理,是否為同段由板主判定。 註四:若因違反多條板規導致產生重複之劣退處分,則每增加一則劣退處分予以 折算水桶一個月。 違規原因: 一、開分身於水桶公告文內蓄意違規視為挑釁看板管理團隊 二、蓄意宣揚、分享、推廣外掛 三、開分身蓄意違反相同板規 四、蓄意不尊重看板板規 判決主文: 一、蓄意挑釁水桶十四天 二、蓄意推廣外掛加重處分水桶一個月,劣退處分則算水桶十四天 三、開分身蓄意違反板規處以原帳號水桶期限加倍共計五十六天,帳號移送帳號部 四、同時違反多條板規劣退處分則算水桶一個月 水桶期限 2010/01/29 - 2010/05/15 違規備份: manpower5566:想要外掛的請到http://tinyurl.com/下載 01/29 18:03 manpower5566:目前功能有自動增加 01/29 18:03 manpower5566:快之外 還 揪咪^.< 01/29 18:04 -- facebook 首頁 個人檔案 朋友 收件匣 設定 登出 搜尋 ◤◤ ◥ 姓名:F7 加入朋友 .● ● 網絡:PTT 寄送訊息 ' 朋友: 個共同朋友 . 查看朋友名單 f 應用程式集 |□□□□□□ |線上朋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8.51

01/29 23:49, , 1F
推寶貝
01/29 23:49, 1F

01/29 23:49, , 2F
幹得好!XD
01/29 23:49, 2F

01/29 23:50, , 3F
黑板辛苦了
01/29 23:50, 3F

01/29 23:50, , 4F
馬賽克真的很好笑 XD
01/29 23:50, 4F

01/29 23:51, , 5F
..水桶4個月@@???
01/29 23:51, 5F

01/29 23:52, , 6F
一個月又 "十二週" .....XDDD
01/29 23:52, 6F

01/29 23:53, , 7F
應該可以直接轉換單位為四個月...
01/29 23:53, 7F

01/29 23:54, , 8F
四週≠一個月啊。(茶)
01/29 23:54, 8F

01/29 23:55, , 9F
不過有賺到 下個月二月
01/29 23:55, 9F

01/29 23:57, , 10F
板規日後會明定一個月的天數
01/29 23:57, 10F

01/29 23:57, , 11F
可以先4週 三月再執行一個月的部分阿
01/29 23:57, 11F

01/30 00:00, , 12F
不然關到2/29後再12週好了...
01/30 00:00, 12F

01/30 00:23, , 13F
話說原文中的網址不用刪掉嗎?
01/30 00:23, 13F
文章代碼(AID): #1BOmDExv (Facebook)
文章代碼(AID): #1BOmDExv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