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 政見質詢 volgarv/gelni

看板DSLR (單眼相機)作者時間15年前 (2010/05/02 15: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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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字回應by lostname 作者: volgarv (PARTY★NIGHT) 看板: DSLR_BM 標題: Re: 政見質詢 時間: Thu Apr 29 03:45:39 2010 可以一天回答一些嗎? ※ 引述《lostname (Attitude)》之銘言: : 請兩組分別回覆以下問題: : 1. 商業性作品文的認定方式及管理? : → infoto :若無法實施排除作品文,建議請排除商業屬性之作品 04/26 01:37 : → infoto :既然是宣傳自己商業作品,請自行建構網站/部落格 04/26 01:38 : → infoto :到搜尋引擎買排名,作搜尋優化,不要在這打廣告曝光 04/26 01:39 : → infoto :若是商品拍攝教學,使用分享標題,落實手法紀錄書寫 04/26 01:42 : → infoto :商業屬性作品不以[收費與否]來區分,而以[拍攝手法] 04/26 01:54 : → infoto :只要是模仿商業廣告拍攝手法,都可以視為商業作品 04/26 01:56 : → infoto :以避免假不收費之名(未轉型成收費之前),行曝光之實 04/26 01:57 前提,未以PTT為廣告手段 如infoto前三句所述,可行 詳述如下 「拍攝手法」?「收費與否」?「待轉型成收費後」? 1. 「拍攝手法」? 根據戰高組規,若未「轉型成收費」、或在戰高群組下,進行任何工商廣告 在此之前 「拍攝手法」本身若不含產品(服務)商業成份,即可進行 若置入性行銷,將懲處 舉例: 某公司熱情贊助 以增加曝光,順便免費教學,一舉兩得 同職棒 主辦、協辦、贊助商...等商標(或行號、名稱) (同球員身上的廣告),可名確標示 除此外 也沒聽過球賽過程時,球員代言產品 分享教學亦同 回應infoto 「此類教學時,不可出現任何廠商的產品(服務)廣告宣傳行為」 若事後覺得滿意,貼上產品(服務)「心得」(理由得充份),不在此限 EX: 「和monaco相比,較低階的colorvision的xxxxxx xxxx, 對只要顯示器準色,同時支援Mac來說,功能很夠了,真的很划算」 ----- 例外:(指合理的工商服務) 「色彩校正講座,現場來賓,皆可免費用本公司產品校色 取得icm檔(限現場使用、每人限一次)」 已明示為工商產品(or服務),且出現機會不多,可列入[工商]的[客服]管理 (後面會提到) 2. 教學「收費與否」? 私以為,分享知識,不失美事一件,唯一切需合理進行。 場地、茶水、車馬、講師鐘點....等開支,必需列清單。 保留一切 領、收據、簽到、發票....等證物,於必要時,可提供證明,以示清白 若有詐欺、吸金,自然違法。 請各自依法律途徑訴訟。 但PTT僅為討論交流的平台,沒有為加害者、被害者背書的責任 3. 「轉型成收費後」? 則是另一段故事了 已屬工商行為,適用infoto的前三行,已不可再利用PTT戰高群組 ---- [工商]如寄生蟲、無法完全免除 越是禁止、鑽漏洞的越多 名片檔,不屬戰高群組管轄 *名片檔內容屬文章的一部份,名片檔廣告仍視同文章內廣告。 但是 發文、簽名檔,都於站高群組底下進行 本打算有限度開放 「同一集團、營登、負責人、公司行號、既得利益者、網域、網址」 不管分身再多,均視同一間 標題以[工商]為記 [工商]之下還有許多分類 [服務]、[講座]、[展覽](個展、營利社團聯展)、(非營利的民間社團不算) [教學](名師付費講座)、[客服]..... EX:[服務],如婚攝、擬一個月,僅一次(一篇)為限。必要時,放寬至一週為限。 [客服],廠商代表,如同一般客服,不可打廣告,不限次數(也不可洗板) [展覽],有能力辦個展,每個人體力、財力有限,故不限次數(也不可手動置底) (若發現贊助商置入行銷,而未告知,除比照[服務]辦理,另需懲罰) [展覽],攝影教學補習班的成果展,為營利事業,限制同[服務] 凡抓到[偽作品文]夾帶、或各種明示、暗示,至個人廣告(服務)頁 不管經過多少連結、低調、黑暗、開燈,一視同仁。 犯者從嚴,不寬待 ------------------------------------------------------ EX: DSLR板,前板主 於DSLR板剛發的「#1BsovIls」 (ALLPOST,#1BsovIls有備份) 以教學為名,留收費連結、沒內文 已和tanet牴觸 並違反ComGame-Plan精華區 Z - 5 - 4 - 2 *z-5-4-2 2.在ComGame-plan版貼商業廣告者 文章砍除 並褫奪組內權限6個月 本條文為舊組規,且僅針對ComGame-plan版,因此DSLR內需新增相關規定處理 ------------------------------------------------------ 板主責任制,增加板工負擔 檢舉制,不知該用什麼獎賞檢舉者? *若使用檢舉制 可依規定於BM_NeedMoney版申請獎金 獎勵檢舉者 ---- 但[工商]的管理這部份 礙於ComGame-Plan精華區 Z - 5 - 4 - 2 還需與群組長溝通 : 2.gelni的三篇選政見差異頗大,請說明三次參選政見文皆不同的的理由? : → uwmtsa :gelni之前參選政見跟這次政見有何異同?有何轉折? 04/26 10:15 : → uwmtsa :為什麼在短短的時間之內會有這許多不同? 04/26 10:15 : → uwmtsa :光是二月到四月間,gelni就有三篇政見文,請說明一下 04/26 10:17 : (與我無關) *雖與您無關,但同為參選的搭檔, 希望未來判決時,不同人判的請不要直接以"與我無關"回應使用者, 而是代為詢問另一位版主後回應 : 本就應先定罰則,不溯既往 : 推 schuey :樓上推文算閒聊吧?建議罰則明訂為先訂後罰不溯既往 04/26 : → schuey :這樣比較能避免板主不依板規進行處罰 04/26 12:30 能否請群組長發公告說明, 群組長,於DSLR、Sub_DigiTech代管期間的鬧事 (至小組長拔除之時起) 將由新任板主處理,溯及既往 以有效嚇阻目前的板風 (一堆工商廣告、戰爭) *不同意,請以刪文或鎖文處理。 : 3. 對於作品文發表,言之有物的界定點? ex:文章介紹/問題字數 商業作品與否等 : 新手若無法詳述拍攝手法,是否有其他允許發作品文的方式? : 推 williehark :關於兩組人選的作品文政見中都提到一個重點,那就是 04/27 01:31 : → williehark :希望po文者可以[言之有物],但是有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04/27 01:31 以下五句抄襲自網路文章(我的blog上面也有),譯自Ken Rockwell的著作 http://volgarv.pixnet.net/blog/post/8766299 Why Your Camera Doesn't Matter? 為何你的相機不重要? ------摘錄重點兩段------ 為何有攝影師帶著最特別的攝影器材,前往他們利用網際網路(Internet)所取得, 當年安瑟亞當斯或是傑克迪金卡拍攝照片時所站過的精確位置, 他們透過觀景窗構圖,並且小心翼翼地比對著他們手上那安瑟或是傑克的攝影作品, 試圖仿造大師們的心血結晶,然而, 結局往往是他們或許能夠拍到非常接近大師作品的外觀, 卻沒有辦法得到跟原作品相同的那份衝擊與感動。 上述所言絕非空穴來風的笑話,大家可以參考以下這個連結, 由於天文學家預測,安瑟亞當斯於1948年在優美地國家公園所拍攝的作品 『秋月』(Autumn Moon),畫面裡那月亮與山脈相互輝映的景象, 每19年就會重複一次。於是在2005年9月15日那天, 將近300位業餘攝影玩家浩浩蕩蕩地從各地出發,在天文學家所預言的位置集結, 然而結局卻是,是他們並沒有拍到相同於安瑟作品中的雲、 佈滿山頭的雪景或是月球上的陰影,然而仍有參加該次活動的攝影者說: 『除此之外,我想我們已經拍得很像安瑟的作品了。』 相信安瑟亞當斯如果在場聽了應該也會膛目結舌吧!? ------重點兩段結束------ : → williehark :當今天po文者是一個新手(以我為例),我今天拍照的角 04/27 01:32 : → williehark :度,構圖,也許都是看了某處某位攝影師的作品,而取 04/27 01:33 : → williehark :相同的方式去拍攝,但是我並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拍, 04/27 01:34 對新手說這些無益 http://www.bookstrg.com/DspPage.asp?Code=SY&Shu=202868 並非一味要求新手,硬去理解他所未知的境界 這三句需要幫忙的地方是 勸新手不該一步登天 以個人的教學經驗 攝影懂的是融會貫通 而非「描紅字寫書帖、依樣畫葫蘆」 往往「畫虎不成反類犬」,此風不可長 : → williehark :當我並沒有辦法用專業的術語去解釋我的照片的時候, 04/27 01:35 : → williehark :是否就意味著我並不夠資格在版上po作品文?煩請回答 04/27 01:36 這兩句話只是模糊焦點 描述作品,既不需掉書袋、更不用賣術語 請移駕我的相簿,雖稱不上傑作,但描述....本該雅俗共賞 http://volgarv.pixnet.net/album 各大攝影名人更是如此,如前板主LiLV,描述更是簡單易懂 http://www.flickr.com/photos/lilv0611/sets/72157619861258172/ 我的尊師,嘉義竹崎 李榮義,連照片都不用命名了,更別說描述 (只拍底片,不會用電腦,也沒有數位檔) 這時會出現的 往往是「新手發問」文 顧及面子的,多少也會掰些文字 而不是「貼出作品,卻不知該如何表達」 至少................ 各大貼圖論壇,從未見過「抄名家,卻說不出個所以然的」 試想,抄襲名家的,自謙不如也好、自嗨也罷 想不出「寫不出心得」的理由 ------------------------------------------------------------------- 抱歉群組長 這種已被惡意扭曲的問題,要硬掰可以 若要在下認真回答,只能說,很難 姑且認真一下吧: ------------------------------------------------------------------- 雖然已前也考慮過 如同攝影家手札,貼圖時,選擇性留下曝光時的條件 曝光有四樣要素,在DSLR精華區會寫(被某板主刪名) 「曝光時間、焦比(光圈)、感度(誤稱ISO)、濾鏡」 (文彰位址:DSLR - z - 12 - 9 -1) 但新手對光圈、曝光時間、感度的搭配、濾鏡的用途 很多還不知道 將寫不出個所以然 就算知道這些了,能解決的比例,少之又少 單以曝光要素 新手可能還不知道,曝光模式,是照片最基本的命脈 新手可能還不知道,最大光圈,像差嚴重且畫質最差 EX 這位富豪 http://ppt.cc/~_cJ 新手可能還不知道,最低感度,不是官方的最佳感度 新手可能還不知道,高速曝光,縱走距短而曝光不均 (也可能被攝物高速移動,而形變) 新手可能還不知道,誤用閃燈,顏色全毀前亮後方黑 新手可能還不知道,外掛濾鏡,耀光鏡間反射畫質差 . . . 繁不及備載 ------------------------------------------------------------------- 方案只有一個 「保留EXIF」,效果比範本實際太多了 除了曝光要素,還有 物距是否正確(失焦)? 是否誤開閃燈? 色溫(白平衡)是否正確? 時間上,夜間還是日間? 陽光波長,被更改的晨昏? 飽和、對比、銳度,是否調爆表(這種成像......只能點點點) 是否編修失誤? 拍攝模式,是否正確?(auto、P、A(Av)、S(Tv)、Sv、M) . . . 繁不及備載 這些 只要保留EXIF就很容易解決 對於還不瞭解EXIF的 請參閱 http://www.digital.idv.tw/digital/classroom/mroh-class/oh25/index-oh25.htm ------------------------------------------------------------------- EXIF的實戰、重要性,遠比發文時敘述周詳 故不考慮用「發文範本」 ------------------------------------------------------------------- : 4. 對於非看板內容或文章內容相關的板務問題, : 於板內的容許程度到哪裡? : 推 sambas :詢問兩組候選人:像這篇文章前幾樓,有使用者一直都 04/27 07:34 : → sambas :拿舊話題出來吵,跟板務無關,常常在吵私人糾葛,像 04/27 07:34 : → sambas :這種問題,這種愛吵架的人,也都警告、水桶過了, 04/27 07:35 : → sambas :你們要如何去『永久』處理這種愛戰人物? 04/27 07:35 : → sambas :PS:請『明確』答覆,勿打模糊。 04/27 07:36 這是個人參選的重點之一 盡量維持良好的討論風氣 群組長可能有所不知 之前「帝國毀滅」短片 已貼切指出,常發生管理職偏頗、不公 造板風每況愈下 群主長若沒看過 請參照這段短片 http://www.mediafire.com/?njdgdgnhunj (分流) http://www.myupload.dk/showfile/4964373aca2.mp4/ 在下力求公正,避免「六月雪」再度發生 避免惡人逍遙法外,板上是非戰不停 已於首篇參選文提及,個人參選的是板僕,不是板皇 上任後,盡可能的客觀 「鬧板事件、縱火」解決之道,已寫在首篇政見裡 勞請群組長移駕參閱 輕則警告、重則禁言 也不排除,除了本板、必要時報請本群組,列為不歡迎帳號 阻止延燒,破壞風氣 分身一併處理 : 5. 對於板務案件處理的時效及板主工作分配的安排? : 推 uwmtsa :有鑒於過去管理者曾發生案件擱置或不處理的狀況 04/27 11:19 : → uwmtsa :請問候選人未來對案件處理可有處理時限的安排? 04/27 11:20 這需分成兩部份討論 1. PTTNewhand板 精華區z-13-6 PttLaw 本院處理事項: 1-1.對於群組長之處分不服->請選[申訴] 申訴流程:板主(在看板或寄信至板主信箱申訴)-->小組長(組務板)--> 群組長(組務板)-->行政法官(PTTLaw) 未依規定、越級申訴者不予受理 1-2. Sub_DigiTech置底文(申訴)、進板畫面,就算有幸, 到了小組長那關,往往鎖文擱置 DigitalTech 組 公告事項: 2. 有關申訴版主事宜,請先與版主E-MAIL溝通後,再申訴.未與版主溝通且無E-MAIL記錄 者,不受理申訴. DigitalTech 組 小組長 chingsong 2010.02.19 3. 帝國毀滅DSLR版 綜述兩點 「只要板主不回信,也不會有事的」 因為 在任意裁決、甚至莫須有罪名下 我已經寄過無數次了 ad47、cybercat、chingsong、SES、HITACH、Sunicer、boyo、jzs(還在掛站)... 結果當然是沒回應 -------------------------------------------------- 回正題 政見早已提及 都是受過迫害的過來人 不屑享用此特權 規訂是三天 但,個人作法是 盡量有空就回,且最近在復健,很閒 兩個人互相輪值,再找第三個人 政見理已提及,「盡可能」24小時都有人在 但實際上,板工為無給職,不是便利商店 若要求全天有人,難行 只要沒向上級請假,「最久」三天內就得回 若在線上(本人不掛線),也可隨時回覆 : II. : 請volgarv、gelni組作答 : 1. 請補充gelni之經歷 : 2. 請詳述 : 1.「政治」兩字,管理者有「治權」、法制 : 民眾、板眾有「政權」,可參與「選舉(立法)、罷免、創制、複決」 : 所以會舉辦許多投票? 這樣的情況下,請問對於分身投票如何管理? 不僅是投票時 平時就應常清查分身ID事件 更能有效防堵分身ID *對於經常性爭議性帳號可歸檔整理, 但禁止在未違規情況下公佈或利用此資料進行指控。 一但有可疑對象 如同站內規定 報請小組長(現為群組長代管),申請帳號部,Multi_ID查詢 投票進行中,決緩不濟急,平時已該留意 若以板主責任制,工作量加重,能處理時間少 若以檢舉制,雖無從獎勵,但將有很多熱心人士,提供爭議性ID 若雙軌齊下,板主逕行舉發、板眾來信提供,效果會更好 分身投票,視同廢票外,另給予懲處 : 3. 管理方式中有許多條是"之後再討論" : 請改用若不開放討論的情況下,兩位打算如何處理做回答。 鎖公告(行政法令)不得討論,民意被堵 急需暢通 目前板面上已討論的沸沸揚揚 *我的想法是, 版主有帶領看板走向的義務,可參考版眾的討論和建議, 但版主在交付民意決定前,需先行考量適當的方案選向, 再交予投票決定細則。 ---- 在尚未討論,先草擬板規的情況下 立法大綱: PTT的生態為核心,各種不同的民意為主流 (潛水不發言,代表自動放棄參政機會) 立法走向: 鑑往知來,修改前法,補充有利於板面的新法 EX:更改、善用標題分類,宣導排除標題搜尋(政見已提及) 管理原則: 立法從寬、執法從嚴 執法原則: 勿枉、勿縱,不輕易下達懲罰判決。 若判決下達,離手為定。如此才能知法守法 (和個人理念有差,我將看情況,給當事人說明機會) 處理態度: 嚴格執行「完全對事,不對人。」 --  Let's PARTY☆NIGHT! ^^ http://blog.pixnet.net/volgar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58.250 ※ 編輯: volgarv 來自: 219.85.58.250 (05/01 23:11) > -------------------------------------------------------------------------- < 作者: gelni (hi~) 看板: DSLR_BM 標題: Re: 政見質詢 時間: Fri Apr 30 23:50:25 2010 ※ 引述《lostname (Attitude)》之銘言: : 請兩組分別回覆以下問題: : 2.gelni的三篇選政見差異頗大,請說明三次參選政見文皆不同的的理由? : → uwmtsa :gelni之前參選政見跟這次政見有何異同?有何轉折? 04/26 10:15 : → uwmtsa :為什麼在短短的時間之內會有這許多不同? 04/26 10:15 : → uwmtsa :光是二月到四月間,gelni就有三篇政見文,請說明一下 04/26 10:17 世異時移 變法宜矣 沒有一種法 是永遠不變 也不會有一種政見 是永遠不變 政見的改變 是一步一步這些日子以來對DSLR抱持的希冀 唯獨不變的是對DSLR的熱忱 : 本就應先定罰則,不溯既往 : 推 schuey :樓上推文算閒聊吧?建議罰則明訂為先訂後罰不溯既往 04/26 : → schuey :這樣比較能避免板主不依板規進行處罰 04/26 12:30 : 3. 對於作品文發表,言之有物的界定點? ex:文章介紹/問題字數 商業作品與否等 : 新手若無法詳述拍攝手法,是否有其他允許發作品文的方式? : 推 williehark :關於兩組人選的作品文政見中都提到一個重點,那就是 04/27 01:31 : → williehark :希望po文者可以[言之有物],但是有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04/27 01:31 : → williehark :當今天po文者是一個新手(以我為例),我今天拍照的角 04/27 01:32 : → williehark :度,構圖,也許都是看了某處某位攝影師的作品,而取 04/27 01:33 : → williehark :相同的方式去拍攝,但是我並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拍, 04/27 01:34 : → williehark :當我並沒有辦法用專業的術語去解釋我的照片的時候, 04/27 01:35 : → williehark :是否就意味著我並不夠資格在版上po作品文?煩請回答 04/27 01:36 : 4. 對於非看板內容或文章內容相關的板務問題, : 於板內的容許程度到哪裡? : 推 sambas :詢問兩組候選人:像這篇文章前幾樓,有使用者一直都 04/27 07:34 : → sambas :拿舊話題出來吵,跟板務無關,常常在吵私人糾葛,像 04/27 07:34 : → sambas :這種問題,這種愛吵架的人,也都警告、水桶過了, 04/27 07:35 : → sambas :你們要如何去『永久』處理這種愛戰人物? 04/27 07:35 : → sambas :PS:請『明確』答覆,勿打模糊。 04/27 07:36 : 5. 對於板務案件處理的時效及板主工作分配的安排? : 推 uwmtsa :有鑒於過去管理者曾發生案件擱置或不處理的狀況 04/27 11:19 : → uwmtsa :請問候選人未來對案件處理可有處理時限的安排? 04/27 11:20 : II. : 請volgarv、gelni組作答 : 1. 請補充gelni之經歷 DSLR:Canon 400D 40D 50D 500D 450D、Nikon D200 D80 D40 D60 他站管理經驗:無 PTT管板經驗:無 : 2. 請詳述 : 1.「政治」兩字,管理者有「治權」、法制 : 民眾、板眾有「政權」,可參與「選舉(立法)、罷免、創制、複決」 : 所以會舉辦許多投票? 這樣的情況下,請問對於分身投票如何管理? : 3. 管理方式中有許多條是"之後再討論" : 請改用若不開放討論的情況下,兩位打算如何處理做回答。 我的部分已回覆 共同政見部分 和volgarv討論過後 由volgarv代發 ※ 編輯: lostname 來自: 220.135.110.59 (05/02 15:55)
文章代碼(AID): #1BtItQcI (DS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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