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7788/uwmtsa/Amesphoto 警告一次
檢舉案
檢舉人:Amesphoto
被檢舉人:F7788/uwmtsa
檢舉事項:多次挑釁及討論檢舉人私事
文章代碼(AID): #1BYJEjEU (DSLR) [ptt.cc] Re: 純分享文禁止回推的規範討論
推
02/28 00:20,
02/28 00:20
→
02/28 00:21,
02/28 00:21
→
02/28 00:23,
02/28 00:23
→
02/28 00:23,
02/28 00:23
→
02/28 00:27,
02/28 00:27
→
02/28 00:29,
02/28 00:29
推
02/28 00:29,
02/28 00:29
推
02/28 00:34,
02/28 00:34
推
02/28 00:36,
02/28 00:36
推
02/28 00:39,
02/28 00:39
→
02/28 00:40,
02/28 00:40
→
02/28 00:41,
02/28 00:41
推
02/28 00:50,
02/28 00:50
→
02/28 00:55,
02/28 00:55
推
02/28 00:56,
02/28 00:56
→
02/28 00:56,
02/28 00:56
引用版規條文:
3.本板為公眾論壇,凡有非據事論辯、涉及人身攻擊、涉及私領域之爭論時,經檢舉成立
或板主認定,將立即中止該討論串之討論繼續進行,並進行相關處置。
處理:發文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人身攻擊、侵犯私領域討論者,劣退+水桶7天。
推文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人身攻擊、侵犯私領域討論者,水桶7天。
公開板友信件包括水球記錄等,劣退+水桶7天以上,嚴重者水桶180天。
附註:本板不負責私領域事務之仲裁,相關紛爭,請各自書信解決或洽律師、
各地方法院。
板主判定:F7788與uwmtsa推文確實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
雖有指名道姓,然而並無涉及人身攻擊,
侵犯私領域討論部分,
因個人使用之機型為公開之資料,
並非「別人不應該有合法渠道知悉的事實」,
因此亦不成立。
然而經板主群查閱相關事證緣由之後,發現:
→
02/28 00:09,
02/28 00:09
→
02/28 00:09,
02/28 00:09
推
02/28 00:14,
02/28 00:14
→
02/28 00:19,
02/28 00:19
→
02/28 00:22,
02/28 00:22
→
02/28 00:25,
02/28 00:25
推
02/28 00:55,
02/28 00:55
→
02/28 00:55,
02/28 00:55
→
02/28 00:55,
02/28 00:55
→
02/28 00:56,
02/28 00:56
推
02/28 00:59,
02/28 00:59
→
02/28 01:00,
02/28 01:00
→
02/28 01:00,
02/28 01:00
→
02/28 01:01,
02/28 01:01
→
02/28 01:02,
02/28 01:02
→
02/28 01:03,
02/28 01:03
→
02/28 01:03,
02/28 01:03
引用板規條文:
3.本板為公眾論壇,凡有非據事論辯、涉及人身攻擊、涉及私領域之爭論時,經檢舉成立
或板主認定,將立即中止該討論串之討論繼續進行,並進行相關處置。
處理:發文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人身攻擊、侵犯私領域討論者,劣退+水桶7天。
推文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人身攻擊、侵犯私領域討論者,水桶7天。
公開板友信件包括水球記錄等,劣退+水桶7天以上,嚴重者水桶180天。
附註:本板不負責私領域事務之仲裁,相關紛爭,請各自書信解決或洽律師、
各地方法院。
3-2.不友善發、推文(含標題、簽名檔與轉錄文經板友檢舉,板主查證該文蓄意引戰屬實
者):
a.文章中使用網路上已被變相認同的髒話、不雅用語針對某人、某一族群、某一性別
影射、辱罵之不良措辭。
處理:發文劣退+水桶7天、推文水桶7天
b.於文章中或簽名檔有不當之語詞、辱罵人笨、呆、蠢、醜怪等意涵之字眼。
處理:發文刪除+警告、推文警告一次
c.刻意製造紛爭者,有針對性的挑釁、蓄意討戰。
處理:發文刪除+警告、推文警告一次
板主判定:Amesphoto推文亦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
另「DSLR版版聚聊底片」,「拜神」以及「網路小團體」等等說詞,
有違反板規3-2-c,針對DSLR板使用者有針對性挑釁之嫌。
裁定:F7788/uwmtsa/Amesphoto皆口頭警告一次,再犯者加重處分。
說明:被檢舉人理應依板規第3條,水桶7日,
然而檢舉人也違反板規第3條,應水桶7日,
考量到此討論串為板主群開放讓使用者討論板務之用,
正反兩方意見不同實屬正常,目的為意見溝通交流,
使用者不應藉由討論之便,推文爭論以及提及私人恩怨,
因此各裁定口頭警告一次,請勿再犯。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22.87
DSLR 近期熱門文章
PTT數位生活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