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無名小站」傳奇 立委:商業不道德

看板Blog (部落格)作者時間19年前 (2007/01/11 23: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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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作者: flied ( Razorlight) 看板: Hate 標題: 「無名小站」傳奇 立委:商業不道德 時間: Thu Jan 11 15:33:18 2007 國內最大部落格「無名小站」日前被雅虎以天價七億收購,立委昨天批評,無名小站成立 時利用交大免費的網路資源,公司化後卻將所有資料庫移轉出去,且創辦人簡志宇仍利用 交大網路從事無名小站業務,涉及公器私用,教育部應設法規範。 對此,教育部官員表示,台灣學術網路僅供學術及研究用途,不能有營利行為,若學生違 反規定將被禁止使用網路,並按校規處分,教育部將請交大徹查。 無名小站被視為網路創業傳奇,但民進黨立委湯火聖表示,無名小站利用免費的學術網路 資源成立,因從事商業行為遭外界抨擊,只好脫離學校朝公司化發展,卻帶走利用免費網 路建立的兩百八十萬筆資料庫,作為私人公司的資產,最後甚至以天價賣給雅虎,在商業 上是不道德的行為。 湯火聖說,無名小站公司化後,因資金窘迫曾承諾白金會員有優先認股權,以吸收大量會 員,但在無名小站轉賣給雅虎後,優先認股權被取消,取而代之的居然是「好禮三選一」 ,讓部分抱持投資心態加入的會員有受騙上當感覺。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法制組科長陳星宏表示,若無名小站原先承諾白金會員優先認股權,未 經白金會員同意變更契約內容,損失不應由消費者承擔。 交大研發長林一平則回應說,無名小站從交大的一個校園BBS站轉型為民間網路公司時 ,交大曾公開徵求技術承接者,最後由這些成立無名小站學生背後的金主,出資一千萬元 取得三年專屬授權,授權標的為無名小站用來抓、存相片的軟體;等滿三年之後,其他有 興趣者,也可向交大洽談技轉。 林一平說,技轉時他們和律師研究過,律師認為無名小站的內容,是會員自己做出來的, 智財權屬於會員,交大不能從那一部分收費,否則就是違法;無名小站轉型時,也曾詢問 會員是否要留下,不留下者可用他們提供的軟體,把自己製作的圖片帶走,也是同一道理 。 林一平表示,無名小站轉型時,很多人都認為他們不可能成功,所以他們出的一千萬元技 轉費用,交大認為已是很高金額,還為這項技轉獲國科會表揚。他說,台灣的大學不適合 向技轉者收取股票,因為有法令限制,而且學校沒有專業處分股票的人員,即使國外公立 大學收取股票,通常也是馬上賣掉,不然萬一股價跌了,經手人勢必要負責。 教育部電子計算中心數位平台組組長李長樹則說,簡志宇是以服國防役的身分回到交大資 訊中心任職,是否利用交大網路資源繼續從事無名小站業務,將請交大徹查。 http://udn.com/NEWS/INFOTECH/INF3/3680749.shtml -- http://www.flickr.com/photos/hmb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120.149 -- ﹎﹎﹎﹎﹎﹎﹎﹎﹎﹎﹎﹎﹎﹎﹎﹎﹎﹎﹎﹎﹎﹎﹎﹎﹎﹎﹎﹎﹎﹎﹎﹎﹎﹎﹎﹎﹎﹎﹎﹎ 我現在還好 我只是怕會鬧上法庭而已 先低調行事吧 結論:的確轉好了XD 我朋友叫我緩一緩 不要太急 這件事情慢慢處理 漸漸就會轉好了 by 莎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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